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人去世了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土地承包人去世了怎么办?(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明文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明文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二、如何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法定继承明文规定:(一)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二)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三)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四)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五)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六)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七)第15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在土地承包人死后,其所承包的土地应在承包期内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没有继承人则应由集体收回其土地。而在有继承人的情况下,继承应遵循男女平等且按顺序依次继承。如果继承人不止一位,可以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节委员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外地酒驾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为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
      公司在核算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时除了能够清晰地归类为资产的各种实物以外,有些看不见但是却能够为公司的发展增值的土地使用权无法跟实物一起被计算在资产之中,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您讲解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为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一、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为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按...


·政府占地修路有正规文件吗
      有正规文件的。按照国家规定,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或者准许建设的国家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建设单位方可申请用地。需要征用土地时,建设单位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土...


·羁押地点司法拘留关押在哪里
      羁押地点司法拘留关押在哪里?司法拘留只能在实施拘留措施(也就是在哪里捉到人就在哪里拘留)的当地公安拘留所进行,现在禁止将被拘留人异地拘留。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时,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


·江西 青苗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江西 青苗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国家提出18亿苗耕地红线的概念以后,对耕地的征收的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但随着社会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需要对农村土地进行合理的征收、开发和利用。那么,江西 青苗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下面就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资料。 一、江...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几乎可以说离不开对土地的使用和开发。土地虽然属于国家的公有资源,但是我国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可以说是土地的确实拥有者,所以,如果在规划过程当中发生拆迁这样的事情的话,各省市制定的都是有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南...


·茂名城中村的房如何办土地使用证?
      茂名城中村的房如何办土地使用证?在我国不同的地区,拥有不同类型的土地,最为常见的是国有土地。以及共有土地,这是属于共有的,但是像城中村等地,也是存在私有土地的,不过依旧需要按照流程办理土地使用证,你是否知道茂名城中村的房如何办土地使用证? 一、茂名城中村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1、...


·买政府的土地使用权需要什么程序
      买政府的土地使用权需要什么程序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只归国家所有,其他任何个人和集体都不能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国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给土地使用者,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如果可以,购买政府的土地使用权需要什么程序?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土...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需要什么条件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普通公民是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可是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并不是那么简单,其确认也需要一定的依据。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需要什么条件呢?律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讲解。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 ...


·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
      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 在当代社会,关于土地的使用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在中国,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在使用这两种类型的土地的时候,都会分别发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的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