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在哪里办理抵押登记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在哪里办理抵押登记
  
  一、房屋在哪里办理抵押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流程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权属有争议的;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房屋抵押到期贷款还清后,可以联系银行领取注销抵押的资料,包括银行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书、他证等材料并可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办好手续之后才算真正注销。
  
  


·房屋出租人其实就是将房屋出租出去的人,也被称为房东。此时 在
      房屋出租人其实就是将房屋出租出去的人,也被称为房东。此时 在租房的过程中,出租人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一定的责任,其实也就是负有相应的义务。那么您知道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有哪些 1、 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


·房屋租赁协议违约责任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协议违约责任怎么约定 现行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自行约定违约金条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厂房征收后该得到什么补偿?
      厂房征收后该得到什么补偿?随着国内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企业用地被征收的情况,上面的厂房自然也会被征收拆迁。这会对企业生产造成一定损失,有时候还要安置下岗职工。在这方面国家也有相关补偿政策和管理办法。一、厂房征收后该得到什么补偿?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能否买卖限价商品房一、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我国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继承来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来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


·属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由于心智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未成年的权益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但现实中父母也是可以为未成年孩子购买房产或者未成年人实际继承或受赠与房产的。那么对属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属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


·一、因为肺炎疫情房租怎么办?
      一、因为肺炎疫情房租怎么办?疫情期间可以和房东协商减免房租,部分地区处于管制状态,无法明确具体何时能够复工,此时建议作为承租方的企业可以向出租方发出相关通知,尝试主张先“中止”合同履行,对于租金减免等问题,可以后续再行协商或者依据新出台的相关规定提出相应主张。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当今社会下,房价虽然稳定下来,但也属于居高不下,由于房价太贵
      当今社会下,房价虽然稳定下来,但也属于居高不下,由于房价太贵,所以许多人会选择租房来解决住所问题。不论是出租房屋还是租房找中介代理是最方便的方法,那么找房屋代理又有什么规定呢?下文对房屋出租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房屋租赁的定义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


·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


·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房产的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对房屋的买卖、赠与以及继承,而有的人为了加强房屋转让的法律效力,之后会选择办理公证,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公证并不构成房屋转让的必备要件。而在进行公证的时候也需要提供一些的材料,那究竟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


·房改房是否可以继承 房改房怎么买
      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子都是很重要的财产,而在正常情况下父母去世之后,子女会继承父母的房产。但由于房产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因此在涉及到继承的时候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那现实中像房改房这样的历史性房屋是否可以继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改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般在1995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