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树木的需求与日俱增,同时加上伐木工具的机械化,森林的覆盖率越来越低。为了保护森林国家专门出台了相关法律用来约束和处罚不按规定的伐木行为。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滥伐林木罪和盗伐林木罪。那么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是怎样的呢?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一一解答。
  
  
  一、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滥伐林木罪有如下的罚金标准:《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分
  滥伐林木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等,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盗伐林木以非法占有为目是指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包括本人承包或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等的行为。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犯罪对象不同。两者的犯罪对象虽都是森林和其他林木,但在具体内容上却有分别。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在客观上存有实质性的区别。滥伐林木行为以违反森林法规为前提,客观行为包括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其规定要求的采伐行为,以及无证任意采伐具有所有权的林木或其他林木的行为;而盗伐林木行为则纯属是无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行为,行为人是在林木所有人、看管人或主管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秘密采伐不具有所有权的森林或其他林木,因此,盗伐林木行为本身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性质。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上虽都属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存有差别。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虽然不希望造成森林损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又不设法防止,而采取听之任之、漠不关心的态度。然而,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以上就是我们就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以及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分这两个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严重地减少了树木的数量,进而导致生态系统的失衡。人也生活在这一生态系统中,生态系统失衡首当其冲的就是人类。所以为了人类自身的利益,我们也应该对滥伐、盗伐树木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劝阻不听的人依法提起诉讼。
  
  
  


·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是现代年轻人最喜欢的借贷付款方式,信用卡可以支付和信贷,免去了携带现金的不便和资金周转的问题,因此深受现代年轻人喜爱,但是由于信用卡的盛行出现了很多信用卡诈骗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的特殊性对行用卡用户进行诈骗,盗取信用卡用户的钱财,这些行为按照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会...


·强奸罪具体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奸罪具体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


·诈骗罪10万最多判几年?
      诈骗罪10万最多判几年? 一、诈骗罪10万最多判几年? ?10万以上符合数额巨大的情形,依刑法266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诈骗罪的具体量刑: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因为只要是犯罪既遂的话就说明具备了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犯罪成立的要件主要是: (1)构成要件该当性。即犯罪必须...


·盗窃电力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电力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


·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我国,对于已经触犯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来说,他们想要做的就是减轻自己的刑罚,实际上减刑,在我国确实有着规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减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说诈骗罪很多人都想要知道。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诈骗罪如何能够减刑 《刑事诉讼法》第...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既遂定刑标准?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既遂定刑标准是什么?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既遂定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


·根据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才获得赔偿?
      根据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才获得赔偿?根据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并不是必须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后才获得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但是被害人的损失不仅仅限于物质损失,往往还包括精神上所...


·遗失物侵占罪我国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遗失物侵占罪我国法规是怎样规定的对于遗失物您在生活中可能都捡到过,一般捡到别人的贵重物品以后,不管是从个人道德层面还是我国的法规,都应该还给当事人或者交给当地的公安部门。自己是不能占为己有的,如果占为己有,造成一定的后果,就侵犯了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遗失物侵占罪我国法规是怎样规定...


·危险驾驶的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的入罪标准是怎样的?危险驾驶的入罪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


·申请职务侵占罪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申请职务侵占罪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在职场中不能因为职业之便而占用公司或他人的财务,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罪一经发现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如果侵占期间造成了被害人财物的损失,被害人有权有权要求侵占者对被损害的财物进行赔偿。那么申请职务侵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