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一、拒收债权转让通知书有效吗
  首先,法律适用上考察,该通知书应认定为债权转让通知。《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取的是无需经债务人同意的通知主义原则,但对通知的形式及内容,该条并无明确规定。我们认为,虽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债务人同意主义到通知主义的转变实际上体现了方法者越加注重保护债权人自由处分债权的权利,同时也兼顾债务人的利益,使债务人可以尽快明确其清偿义务的对象,确保履行义务的明确有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这一立法目的决定了审判实践中应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果查明债权人转移的债权确实存在,债权转移也没有损害债务人的利益,此时,只要能够认定债权人传达给债务人的信息中包含债权转让的事实,即使这一信息在形式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也应认定债权人已经发出了债权转让通知,这样更利于客观、及时、高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民法典》中并无明确规定。我们认为,采用通知到达主义,以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处作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这样既充分尊重了债权人的自由,又不忽视债务人利益的保护,同时也符合通知主义原则的本旨要求。
  二、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之债。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以上是我们对于“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这一问题的解答,综上可知,采用通知到达主义能最大限度地尊重债权人的自由保护债务人的权益,但是在实践中,不同的法院,甚至不同的法官把握的尺度都不一样,具体的诉讼事宜还请咨询专业律师。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一)确定最佳的资产负债率 既然是举债经营,就必然涉及偿债问题。现实经营活动中,也存在偿债得不到履行的现象。对举债经营企业而言,要降低偿债风险,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企业的债务本息控制在偿债能力范围内,为此需要为企业确定一个最佳的资产负债水平。企业的资...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收款人怎么办?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收款人怎么办?一、双方调解 首先要积极和对方联系,了解是由什么原因造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的。了解清楚后,如果双方有可以共同认同的临时解决办法就私下解决。但如果对方是故意或无力支付的,就可以转入法律诉讼程序。 二、法律途径 可以让公司要求银行出具退票理...


·请问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最近几年,明间借贷很流行,并且对我们国家的经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很多人因为借钱的数额较大被告到法院称其非法集资,因此就需要我们先行了解非法集资和借钱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借钱算非法集资嘛?下面我们带一起来了解一下二者的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


·企业借款多少户是非法集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民手中的存款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就会有不少的不法分子会利用欺骗和隐瞒真相等手段来非法占有公民的财产,那么如果企业向公民借款,借多少户就被划定为是非法集资呢?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企业非法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将被认定是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的确定标准 根据...


·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什么?
      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什么? 一、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什么? 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签署一份有效的委托合同,委托代理是民事领域的重要合同种类,代理人可以持委托手续等能证明本人已授权事项与对方进行磋商交涉,但是该代理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也不能超越本人的民事权利范围。在借...


·民间借贷中的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中的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一、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暂借条实际上就是欠条,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


·贸易追债方法
      一般大型的、规范运作的企业都会提供完整的格式合同。 发生合作关系时,可把每一环节和步骤用书面方式记录下来。比如接受订单时,如果对方不愿签订合同,不妨让对方以传真或信件方式告知合同具体内容;出货时,也可传真给对方,并要求对方签字后回传;出货之后,以书面形式确定货物型号、批量、质量...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一、存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1、防止客户和质押人主体资格无效、生产经营违规违法、营业执照等证件过期的法律法规风险。 2、防止质押权利的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题导致无效质押风险。 3、防止质押贷款本息超过质押物的本金及利息导致...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 一、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外举债,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但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集资罪,因此,企业在对外举债中应当避免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 本合同由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 1、有限责任公司于 年 月曰在江苏淮安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