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一、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如果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其变更、终止后,其单位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护。
  
  


·商标的在先权利著作权可以对抗吗?
      商标的在先权利著作权可以对抗吗? 一、商标的在先权利著作权可以对抗吗? 著作权不可以对抗商标的在先权利,我国《商标法》所保护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即已存在并合法有效的权利。同时,当出现不同主体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同日申请相同近似商标,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他人使用...


·专利转让费用分为几部分
      专利转让费用分为几部分 一、专利转让费用可分为三部分: 1、国家部门收取的规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50元。 2、专利权的转让费用根据专利的类型、技术等方面来考虑,几千到几十万的都有,需要和对方协商的。 ...


·一、个人商标续展不需要营业执照吗?
      一、个人商标续展不需要营业执照吗? 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


·商标注册申请书格式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在我国是受到比较全面地保护的,侵犯他人商标的话,可能会被判处刑罚,还会承担一定的金钱上的赔偿,但是这前提是商标的所有权人已经向有关的商标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册了商标权,只有申请了这个权力之后,才能够对这个商标进行使用、处置,如果没有申请成功的话是没有这些权利...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权的含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商标侵权罚款多少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商标侵权罚款多少?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


·商标授权书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授权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会发现,每一件商品都有其对应的商标,若想要获得该商标的授权,就要写授权转让书,那么商标授权书是怎样写的呢,其实商标的授权书可以有很都种写法根据具体情况来写,下面我们总结了几种授权书的写法,让我们来看一看吧: 商标使用授权书(示范文...


·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的 相关规定有哪些
      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的 相关规定有哪些?每个行政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不一样的,因为每个行政机关的受案范围不一样,其管理的事情也是不一样的,除了这些,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是如何作出的。 一、管辖范围 一般来说,对县级以上工商...


·软件登记证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
      您肯定会发现自己平时用到的软件都是注明了其著作权的所有者,与此同时还会看到软件的登记也是经过了法律的认可,但是很多人就会觉得著作权已经足以认定软件的归属就可能不需要再将软件申请登记证了。那么,软件登记证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 软件登记证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专利权转让规定都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规定都有哪些《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