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并线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并线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需要10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六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驾驶员在并线时也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比如并线之前要先打转向灯,而且驾驶员要在具备并线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并线,但并线发生事故后,由谁来承担事故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刑?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刑?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


·在当今社会上,买房买车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标准
      在当今社会上,买房买车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标准,拥有几套房产,几辆车,都是对其地位和实力的证明。因此,由此而生的房产业也越来越发达。房屋的买卖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一、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每年各省市出现的交通事故都非常之多,但是各个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需要注意的都有哪些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供您参考。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误工费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误工费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吗? 误工费是不能获得双份赔偿的,双重赔付仅限于伤残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


·在平时的生活中由于汽车的利用越来越频繁导致交通事故也是经常发
      在平时的生活中由于汽车的利用越来越频繁导致交通事故也是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有很多种,但是其中一定会涉及的就是车辆,在处理中交警总会先确认责任方,从而保障受害人的权益。但是如果当事人不肯出钱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提不了车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交通...


·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的话,在某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关于这一点,各位劳动者一定要知道,千万不要以为工伤就只包括在公司范围内。如果车祸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自然也有工伤赔偿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祸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怎么进行理赔
      交强险怎么进行理赔 一、交强险理赔的一般程序 1、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您,现在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小卡已不再作为理赔凭证。 2、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码、...


·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购买车辆方便自己的出行,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就逐年上升。对此,国家出台了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为正确处理道理交通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处理程序以及责罚形式。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具体内容。 一、总则 第一...


·一、无证驾驶摩托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无证驾驶摩托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无证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事故的发生原因,以及造成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无证驾驶本身并不能作为事故责任认定的条件,其无证驾驶行为由公安部门另行处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一、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合同生效。 《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该法条的规定,虽然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


·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是比较重要的,水上交通也不例外。很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如何处理相关情况而将轻微的事故变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为了尽最大可能的挽救当事人的财产、人身安全,我们需要仔细了解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应该如何处理的有关知识,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如下。 一、江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