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务人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财务人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财务人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路 号 .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解除劳动合同书中有涂改,有效吗?
  
  涂改过的合同还是有效的,法律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可见无效合同的范围比较小,涂改不是合同无效的原因。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并且法律当中也明确的规定新闻单位需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盖章,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在这里也给大家简单列举了一下劳动合同的范本内容。
  
  


·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一、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


·年底将近了,很多企业开始一年的预算和结算的盘点工作了,工资福
      年底将近了,很多企业开始一年的预算和结算的盘点工作了,工资福利预算表是企业财务计划预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制定工资福利预算表是很多企业相关部门的非常重视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下企业制定工资福利预算的过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资福利预算它是人工成本控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属...


·工程承包合同概念是什么?
      工程承包合同概念是什么?我国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比较多,所以进行工程建设的施工团队也比较多。面对这样工程建设局面,国家为了能够保证我国的工程建设能够保证质量,就出台了相应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要求我国的工程建设能够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那么,规定中工程承包合同概念是什么? 一、工程承包...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怎么申请?
      因为有工伤保险的存在,工人们进行工伤认定时可以积极的维护自身权益。但由于各方利益无法达到平衡,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工人不服工伤认定,这时就需要行政部门介入了。但普通劳动者对相关法律不熟悉,因此又产生了困难。那么下面我们就会给劳动者普及一下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申请的相关事项。 一、申...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一、可以认定为工伤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


·工伤伤残鉴定费谁出的?
      我们知道,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存在风险,可能会因为工作期间遇到工伤的情况,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工伤进行赔偿,需要对他们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人们往往会有疑问,工伤伤残鉴定是否需要收费,费用由谁来支付。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工伤伤残鉴定费谁出。 一、工伤伤残鉴定是需要收费的 工伤伤残鉴定...


·一、事业单位考上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单位考上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务员不可以随便辞职。所谓辞职,是向组织申请并得到组织批准后,辞去公职的行为。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所以从组织程序上讲,未满五年提出辞职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所...


·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日开始,其实也是有可能被终止的,当然也是有被解除的可能,但终止与解除都还不一样,至少在法律规定的原因上面不同。那到底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


·工伤认定申请失败药费由谁出
      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中,劳动者所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社会中的任何一项经营和生产都离不开劳动者。所以,国家对于劳动者的各项利益也是有着严格的法规进行保护的。比如说,如果遇到工伤,再做过工伤认定以后,就可以凭借认定的结果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但是,有时候,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认定失败。那...


·工程质量返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许多商品,如果过期或者说质量发生一些问题的话都会被厂家招回重新处理。同样的,我们国家的工程质量也是,如果不合格的话也会被返工。但是您对于这个返工是比较模糊的概念。因此,都想知道工程质量返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给不给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给不给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