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3、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4、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我国执行的的是抵押登记有效制度,就是必须到房产登记部门作抵押登记抵押才有效,但我国房产部门只对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抵押登记,个人和企业拆借资金不予受理,所以说即使把房产证放在你处,抵押也无效。保险的就是过户到你名下,还钱过户回去。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权证》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3、主债合同原件(如向银行贷款,即为《借款合同》)4、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单位)6、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7、授权委托书(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为个人的,如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8、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9、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


·购买房子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所以说大多数
      购买房子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所以说大多数人在买房的时候是通过按揭进行购买的。并且现如今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买卖,在生活当中的不断扩散。现如今,购买二手房的人员也是非常多的。在下文当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购买二手房怎么做按揭? 一、在我国购买二手房怎么...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计算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时,在地区上会有差别,因此,以上只是一个参考。因此,在计算...


·一、婚后我父母出资帮忙买房一定是共同房产吗?
      一、婚后我父母出资帮忙买房一定是共同房产吗? 1、婚后父母出资帮忙买房也不一定是共同房产,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通常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出资购买的新房是赠与其中一方,或者不动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那么房屋就归属...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第一,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第二,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一、商品房可否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
      一、商品房可否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法律上是可以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事人办理公司注册时,要有一定的办公场所,有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要对租赁的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今天,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请您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


·房子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最高法民一庭:离婚案件之不动产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的计算方法 (本文已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65期刊登) 一、案情简介 甲男2004年购房一套,当时价格18万元,甲男首付8万元,从银行贷款10万元,契税等其他费用1万元,婚前甲男还贷...


·房贷批不下来可以找人担保吗
      房贷若是批不下来的话,借款人可以去找资质好的亲属朋友给自己的贷款进行担保,或者直接找担保公司也行。有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人为贷款做担保,对贷款的审批是有助力的。而大家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还可以尽可能多地准备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资料。这些都能体现借款人拥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具备按期偿还贷...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认定“住改非”的房子?
      一、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认定“住改非”的房子?  住改非是指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住宅利用其沿街的地理位置优势,改变自己的住宅为商铺进行经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住宅,但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缴纳的记录,这种情况下,依照我国的相关拆迁政策和法...


·一、离婚按揭房屋可以过户吗?
      一、离婚按揭房屋可以过户吗?1、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