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批捕阶段罪名不对变更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批捕阶段罪名不对变更可以吗?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
  
  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这一条款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
  
  审判阶段的更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由此可见,人民法院享有变更指控罪名的权力。
  
  二、人民法院变更罪名的法理依据
  
  1、诉审同一原则
  
  诉审同一原则是世界大多数国家在刑事诉讼中所普遍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是指在刑事审判中,审判机关审理的犯罪事实与公诉机关起诉的犯罪事实应当保持一致,而不是说审判机关确定的罪名与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名必须保持一致。
  
  因为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就相同的犯罪事实,可以作出不同的法律评价,确定的罪名也不一定相同。对于案件事实的法律评价属于法院的职权,审判机关可以在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范围内变更罪名。
  
  2、公诉事实统一性原则
  
  大陆法系采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诉审同一原则只包括公诉犯罪事实的同一,而不要求公诉罪名的同一,法律赋予了法官较为宽泛的变更罪名的权力。依据大陆法系的公诉事实理论,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建立在公诉事实同一性的基础上。参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我国的罪名变更制度也应该以公诉事实同一性为前提。
  
  依据大陆法系的公诉事实理论,公诉效力体现在人和事两个方面,审判机关不能对没有指控的被告人和犯罪事实进行审理和判决,公诉方的指控范围只包括案件事实,法院在适用法律方面不受限制。据此,公诉事实同一性是指审判机关审理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具有同一性。
  
  在案情侦破的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的罪名一般不变,但在特殊情况下是有可能发生改变的。因此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也要根据最新的犯罪事实来更改所要起诉的罪名。而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也要以新的罪名来进行判决,避免出现误判漏判的情况。
  
  


·一审无罪羁押期间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审无罪羁押期间赔偿标准是多少?1、《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2、一审期间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


·从轻处罚可以判缓刑吗?从轻处罚缓刑几率大吗?
      从轻处罚可以判缓刑吗?从轻处罚缓刑几率大吗? 一、从轻处罚可以判缓刑吗? 从轻处罚是否可以判缓刑,需要依据具体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依据《刑法》第72条可知,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并不一样,当然无论如何法官都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好的审限对案件作出判决才行。而其中案件因为又区分为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不同审理阶段的期限要求也存在差异。那其中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


·伪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伪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


·一、刑法中没驾驶证醉驾判多久?
      一、刑法中没驾驶证醉驾判多久? 没驾驶证醉驾一般会被判处1到6个月的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


·怎么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为了更好地规范产品生产、销售市场,《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关于产品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行业标准规则等为产品安全保驾护航。如果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只要达到数额较大,就会构...


·寻衅滋事罪主犯和从犯量刑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主犯和从犯量刑区别:1.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多久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多久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就故...


·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有的人与他人有矛盾,但是没有采取一些暴力的手段来报复对方,而是选择向司法机关诬告对方,让其遭受牢狱之灾,这其实也达到了他报复对方的目的。不过要注意,对于这样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诬告陷害罪,要看实际是否符合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究竟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本站我...


·私人高利贷违法吗 可能涉及哪些犯罪
      私人高利贷违法吗 可能涉及哪些犯罪 一、私人高利贷违法吗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一、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有法律以“从轻、减轻处罚”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方法规定的情节的,先在基准刑格次内根据法定情节的具体情况优先考虑从轻,其中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按该格次幅度的1/4—1/3考虑,已满14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