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在协商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医的人员参加,如果患方有懂法的人员参加更好。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调解协议的效力。2、协商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无论是调解的进行、调解协议的达成还是调解协议的履行,都需要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意。当事人的自愿是调解能否进行的基本条件。3、调解没有严格的固定程序。调解没有固定的规则,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意继续调解,可以马上终止,因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4、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书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其所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能否实现,主要依靠道义力量。5、调解实际上意味着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维护权利与权益方面的相互妥协。如果双方都坚持全面保护己方的权利与权益,纠纷就不太可能通过调解而获得解决。二、医疗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有哪些?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综合上面所说的,医疗纠纷出现了之后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解决,而在协商过程中就要注意各项细节,懂医和懂法的人必须要存在,再者就是协商的条款一定要是出自双方自愿的情形,如果一方有任何的强迫行为,那么都是协商不下来的。
  
  
  


·医疗过错6级伤残怎么赔?
      医疗过错6级伤残怎么赔? 一、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 二、赔偿范围及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


·医疗过失鉴定费谁出?
      医疗过失鉴定费谁出? 一、医疗过失司法鉴定费用如何收取 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收取鉴定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北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方的赔偿问题。在赔偿的时候首先是应当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才会到法院进行起诉,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进行赔偿。当然,赔偿是由法律规定的标准的。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北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北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医疗费:按...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医护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医护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近年来,医疗纠纷频发,国家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制度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对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化。立法的第一要务的防范医疗纠纷的出现,再者是在出现医疗纠纷后及时处理。那么,具体来说,医护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


·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患者受到损害,违法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过错。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


·疫情期间扰乱医院秩序可能涉嫌何种罪名
      扰乱医院秩序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在预防、防控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


·保外就医家属可以看吗
      可以。家属只要申请就可以探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县医学会能鉴定医疗事故吗
      县医学会能鉴定医疗事故吗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


·医疗责任险保费怎么算?
       一、医疗责任险保费怎么算 保险人在经营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时,一般不像其他保险业务那样有固定的保险费率表,而是通常视每一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逐笔议订费率,以便确保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与所收取的保险费相适应。 按照国际保险界的习惯做法,保险人对公众责任保险一般按每次事故的基本赔...


·一般非法行医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般非法行医的处罚是怎样的 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医疗事故三级戊等赔偿是如何的?
      医疗事故三级戊等赔偿是如何的? 一、医疗事故等级区分标准 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 二、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