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和著作权联系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第一,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它们都属于狭义范围的知识产权范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第二,著作权和专利权的性质相同,即都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和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的性质。第三,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权利并受到法律严格的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四,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具有地域性,这两者的权利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第五,著作权和专利权都有时间性,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一般是在作者死亡后的五十年,或者作者不是公民的,以首次发表的五十年内为保护期限;专利权自发明之日起的二十年,而外形和设计的期限只能被保护十年,这两者的权利一旦超过有限期限,其权利就自行消失,相关知识产权将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综上所述,著作权和专利权存在知识产权、性质相同、独占性、地域性、法律保护期限等方面的相同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针对于专利权和著作权,如果被他人所进行侵犯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必须收集好对方侵犯自己权利的证据。交由法院直接进行起诉之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胜诉的话,可以要求侵害方对自己进行一定的赔偿。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怎么认定?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是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独立开发。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


·侵犯他人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他人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


·在著作权转让后如何署名
      在著作权转让后如何署名著作权转让了原著作权人还可以保留署名权。1、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所以,如果作品本身是自己的,即使你转让了著作权,以上权利你还是仍然享有的。2、首先,你...


·我国发明专利的授予条件是什么
      我国发明专利的授予条件是什么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截在申请日以后公...


·合同规定跨国专利使用方式
      什么是专利专利,狭义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在现代一般是指由政府部门或相关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记载发明创造的文件。申请后的文件会在一定期限内产生一种法律状态,使得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一般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我国专利一般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具有排他性...


·品牌商标无偿使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品牌商标无偿使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一、品牌商标无偿使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品牌商标无偿使用合同 许可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


·专利权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专利权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管辖规定是第1审类型的案件是应当由各个省或者是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这是级别管辖范围之内,如果说是在地域管辖,这个方面的话,应当是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来进行一个具体的管理。专利纠纷第一...


·专利侵权的法定赔偿金额是多少?
      专利侵权的法定赔偿金额是多少? 1、法定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


·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在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下,侵权人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而这里的责任具体包括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那您知道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分别是怎样的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


·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有什么区别
      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2)两者的保护期不同: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


·专利发明人顺序重要吗
      专利发明人顺序重要吗第一,顺序在法律上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国家对于专利发明的一个人或是多个人是没有什么太详细的规定的,多个人的话只需要证明这个专利是这么多人一起发明的,就可以了。究竟是谁写在前面,谁写在后面,在法律上是没有什么特殊意义的。第二,如果当事人对这个顺序有特殊约定的话,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