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这个房价飞涨的时代,人与人之间也常常围绕着房子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就包含有开放商没有按购房合同按时交房的情况。那么,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少?这个诉讼请求一般该包含那些内容?接下来,就让来为您解答这些疑问。
  
  
  
  
  一、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是债权人不积极行使其权利持续到法定的时间,就会丧失请求国家机关进行救济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是否履行由对方当事人自愿决定,即使起诉到法院,也不会获得胜诉判决,法院更不会通过强制力迫使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因此,这个诉讼时效在请求类的债务纠纷中就变得十分重要。一旦超期,诸如房产商延期交房这类的债务纠纷,债权人就会失去优势地位,也无法通过法律得到有效保护。而一般认为,这个诉讼时效为两年。同时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是否超出诉讼时效又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交付房屋的请求权应在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权利的状态经过诉讼时效期间丧失胜诉权;
  
  第二种意见,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间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不能一律简单地认定为已超过诉讼时效,而应区分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期限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分别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则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交付房屋的期限届满,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其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二、逾期交房起诉书怎么写?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
  
  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住所,通常亦称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状中要求写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该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该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写经常居住的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为便于联系,提高办案效率,在诉状中应尽量写明原、被告的通讯号码(如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等)。
  
  2、接下来要说明诉讼请求是什么,即自己所想要的赔偿要求。
  
  3、之后是事实和理由。其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同时,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4、最后说明的是,诉状最好以打印形式,如书写的,要字迹清楚,用钢笔书写。
  
  这是一个房价飞涨的时代,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是抱着炒房的目的去购房的。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生房产商违约而未在规定时间交付房产的情况的话,就会对购房者造成极不愉快的感受。在这个时候,如何及时有效的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就成了购房者维权活动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助力您维护合法权益。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现实中,不管交通事故发生在怎样的主体之间,也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此时都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认定的,之后才能更好的处理交通事故。那实践中,要是机动车与行人碰撞导致事故发生的话,此时该怎么归责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机动...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年内不得考驾照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年内不得考驾照营运类机动车指从事道路运输的盈利性目的的机动车辆,像平时的公交车,客车,大型货车等,这些都属于营运机动车。所以一般营运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话,可以说带来的损失比较惨重的,因此营运类机动车疲劳驾驶或者是醉驾,处罚后果也更为严重一些,就比如醉驾。那...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土地交易权是每位拥有土地以及使用土地的人都会涉及到的权利。而土地权交易有利于土地的流转以及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当代土地使用权交易已经不再只局限于实际交易,还涉及到网络信息发布与公证。江西省颁布了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我们今天就来了解江西省土...


·一、无证驾驶摩托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无证驾驶摩托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无证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事故的发生原因,以及造成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无证驾驶本身并不能作为事故责任认定的条件,其无证驾驶行为由公安部门另行处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


·之前在异地交过社保怎么办
      之前在异地交过社保的,可以对社保进行转移。现在社保异地不联网,还需要自己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转移的流程是:1、拿着1份身份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录入身份证上的地址(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要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去地税局办完,拿着身份证去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


·当父母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
      现今社会的新一代人对于婚姻都有自己的看法,虽然大部分人选择一生一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在婚姻生活发生意外时选择离婚,那么婚后财产又如何处理呢,如果是结婚多年财产转让子女又该如何分配呢?下面我们共同探讨一下有关“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的问题。一、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1...


·交强险中有关精神赔偿的问题是什么?
      交强险中有关精神赔偿的问题是什么?交强险赔偿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目中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进行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被保险人在...


·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有多长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就会对事故作出处理。此时可能需要扣押涉事的车辆,主要是为了能够便于事故的勘验、调查。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具体是多久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有多长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


·一、交通事故赔偿农村务工证明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赔偿农村务工证明怎么写? 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 人民币整;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 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为 (小写: )人民币整。特此...


·酒驾被扣车怎么处理
      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