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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请求的主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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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辖权异议请求的主体有哪些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二、当事人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形1、已经超出答辩期的。2、发回重审和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3、第三人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90〕9号〕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2条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因此,无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4、对于被告提起的反诉,不论反诉标的额有多大,已表明其愿意接受受诉法院管辖,不得就此提出级别管辖异议;由于反诉是在本诉管辖权确定后针对本诉提起,原告亦不能就反诉提出级别管辖异议;法院也不能因反诉标的额超出其级别管辖标准,而将本诉与反诉整体移送上级法院审理,反诉管辖遵循管辖恒定原则。但是,如果原告认为反诉应由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可对受诉法院没有专属管辖权提出异议。5、执行程序中被追加进来的当事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执行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确定执行管辖权时,该当事人尚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其是在执行程序中基于一方当事人申请追加的当事人,无权就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提出异议。原告的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立案以后,被告如果认为该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收到应诉通知书1 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不提出管辖权异议,即视为无异议或放弃异议权的行使。但不影响上级法院对管辖问题的审判监督。人民法院对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依法应当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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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区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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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对于...


·管辖权异议移送仲裁委员会合法吗?
      管辖权异议移送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时候?合法,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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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管辖权应该如何确定?
      一、审查起诉管辖权应该如何确定? 审查起诉管辖权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所拥有。 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2、检察院在收到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


·侵权财产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管辖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诉讼程序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因为确定了管辖权问题,才能够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比如说我们国家的侵权,财产纠纷的管辖对于您来说非常的陌生。那么很多人想了解侵权财产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侵权财产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财产损害赔偿...


·立案和移送管辖的顺序是什么?
      立案和移送管辖的顺序是什么?应当先立案,后移送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法经<1994>51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4>14号《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收悉。
  据你院报告称,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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