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还钱但借条遗失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方还钱但借条遗失怎么办?
  
  一、对方还钱但借条遗失怎么办?
  
  如果出借人借条丢了,可以让其出具收据,写明之前借款的情况,收到还款的时间和地点,数额之类的都写清楚,亲自签名确认。
  
  还款人需要保存好还款的证据,最好银行转账给出借人,现金支付的,可以找几个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并且录音录像。
  
  二、要是借条丢失还可以起诉吗?
  
  借条丢失了,并不妨碍起诉。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了,借条作为其中的证据,是不影响起诉的,但是有可能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作为债权人若把借条弄丢了,在保密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在与对方的交流接触中,录下双方的对话,可作为间接借款的证据。
  
  三、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 ,借条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此借条也是属于债权债务中最重要的赁证,如果债务人在还款时而债权人不能拿出借条的话,那么最好的方式是由债权人写一份收条来保障各自的权益,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
      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现实中,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时,有的借款人可能真的是没有还款的能力,从而导致不能还款。但有些却是因为借款人故意不还款。那在借款人借钱故意不还的情况下是否构成诈骗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借钱故意不还是否...


·夫妻共同债务用什么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用什么清偿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


·离婚后如何不承担债务
      离婚后如何不承担债务一、离婚后如何不承担债务离婚只要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也就可以不承担债务了,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


·借条打印时间是可以的吗?
      借条打印时间是可以的吗?1、借条打印时间是可以的,但要有债务人的签名确认,真实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只要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的借条就有法律效力。2、即使借条有瑕疵,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借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


·欠钱不还的人不回信息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不回信息怎么办协商还款不成的可起诉处理,收集对方的身份信息,收集借款证据,比如说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或者是聊天记录之类的向法院起诉。二、借钱不还有什么法律后果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二、离婚证办理有哪注意事项?...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无效,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一、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中小企业、甚至于各家各户,都会贷款。贷款买车、买房也很普遍。但是,进行贷款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呢?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下文中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做一一解答。 一、怎么认定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