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
  
  在诊疗过程中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可能是因为“医生”不具有国家规定的行医资格,即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对这样的行为我们称为非法行医。那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
  
  所谓非法行医,从广义来讲,是指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主观上有过错的一切医疗活动。从狭义来说,是指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不具备行医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违法进行的医疗活动,以及虽具有行医资格,但违法进行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所开展的医疗活动。
  
  二、非法行医的主体有哪些
  
  关于非法行医的主体,目前还争论不休。通过对合法行医主体范围的界定,非法行医的主体应包括两大类四小类。
  
  第一大类是自然人:又可细分为无合法行医资格的自然人和有合法行医资格的自然人两小类。此处所说的自然人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只要未在中国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就可构成非法行医。
  
  第一小类:无合法行医资格和自然人包括:
  
  (1)不具有医学知识和技术的一般自然人;
  
  (2)虽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执业资格但未登记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自然人;
  
  (3)其他虽然具有医疗技术、但尚未取得合法行医资格的自然人。
  
  第二小类:有合法行医资格的自然人包括:
  
  (1)退休的医务人员;
  
  (2)擅自外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师;
  
  (3)超越执业证书核准的医疗服务范围行医的医师。但抢救危重病人、遇到紧急情况时除外。
  
  第二大类:是法人、团体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机构”)。又可细分为无合法行医资格的机构和有行医资格的机构两小类:
  
  第一小类:无合法行医资格的机构包括:
  
  (1)医药生产、经营、零售企业和场所;
  
  (2)社会美容机构;
  
  (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4)保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5)其他不具有行医资格的机构。
  
  第二小类:有合法行医资格的医疗机构包括:
  
  (1)聘用非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2)将医疗场所或医疗项目租包或转让给非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
  
  (3)超越核准的医疗范围行医的医疗机构。但抢救危重病人、遇到紧急情况时除外;
  
  (4)其他从事非法医疗、保健活动的医疗机构。
  
  因此,必须注意,将非法行医局限理解为仅指无合法行医资格的人员或无合法行医资格的机构行医的观点是狭窄的,必然会给非法行医开绿灯,放纵非法行医,危害国家的医疗秩序,损害人们的生命健康及其财产权益,因此必须加以澄清。
  
  以上就是对非法行医的概念的介绍,同时还为您详细分析了一些非法行医的主体。《刑法》中规定的非法行医罪其实就是建立在非法行医行为上面的,只不过此时要求对患者人身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最高医患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医患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 第一条 因赔偿权利人认为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行为致患者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不当损害,起诉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指“赔偿权利人”,是指接受医疗服务的患者、依法由患者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患者的近亲属。...


·我国关于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关于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一、医疗事故鉴定定义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二、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一)申办范围 ...


·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
      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发生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为了明确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情况,公安机关会委托法医进行伤情鉴定。法医接到委托后,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出具鉴定报告。伤情鉴定是有严格标准规范的,从伤残程度看,总共分为十级。那么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1...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仲裁一直是我国司法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是仲裁的范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并不是拥有纠纷都可以使用仲裁,那么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


·医疗纠纷如何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如何赔偿标准?一、医疗纠纷赔偿金额确认 按责任程度确定赔偿总金额:承担完全责任的,医疗单位承担100%的赔偿;医疗单位为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为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为轻微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 二、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


·医疗事故要负刑事责任吗
      发生医疗事故要负刑事责任吗医疗事故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假药等或者是由于重大的医疗过失导致患者的人身受到损害的事故,这种医疗事故一般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只有在某些情形下才要承担刑事责任。发生医疗事故以下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


·医疗事故赔偿申请索赔书如何起草?
      发生医疗事故无论是医院还是病人和其家属,都是一件不愿意发生的意外。医疗事故经鉴定成立后,医院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对病人和其家属进行赔偿,这是院方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病人和家属应有的权利。但是,索赔的时候,需要受害方提交医疗事故赔偿申请索赔书,很多人对此可能知道该怎么写,那么,医疗事...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呢?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呢?一些小的医院由于水平有限,医生误诊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者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患者家属为了更好的维权,通常会请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患者的情况进行鉴定,这样才能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医疗事故...


·医疗保险诈骗罪的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的
      医疗保险诈骗罪的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的 一、医疗保险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


·医疗过错轻微责任参与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轻微责任参与度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 1、概念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医护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医护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近年来,医疗纠纷频发,国家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制度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对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化。立法的第一要务的防范医疗纠纷的出现,再者是在出现医疗纠纷后及时处理。那么,具体来说,医护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