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适合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不适合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有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如果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其变更、终止后,其单位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


·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后如何修改?
      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后如何修改? 随着信息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行业也在成长。特别是对计算机领域软件的研究开发方面。开放人员对软件拥有著作权,享受软件来带的专利权利。如果软件专利拥有者想要变更著作权的话,需要进行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修改。那么,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后如何修改? 软件...


·专利到期了可以续期吗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2001年7月,我国施行了新专利法,所规定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比原专利法的有所延长。因此,根据原专利法授权的发明专利尚有效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


·美术作品申请版权多少钱
      一般的收费标准从100到300不等。如果委托了代理结构代为登记的,还需要向委托的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由双方协议而定。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另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是许可方(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技术多次许可他人使用的许可贸易方式。根据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除了允许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允许第三方使用其专利,专利权人自己仍然保留其专利的使用权。这种许可方式的好处是有利于专利...


·侵犯别人著作权有什么后果
      侵犯别人著作权有什么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


·商标侵权到法院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商标侵权到法院诉讼的程序是什么?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


·对生产企业商标侵权如何索赔
      企业商标侵权之后,被侵权人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来确定赔偿的比例问题通过诉讼方式,向侵权人索赔,这也是商标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


·商标宽展和续展有什么区别
      商标宽展和续展有什么区别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因此,商标宽展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商标续展,在...


·如何证明自己没有商标侵权
      只要当事人没有做出商标权规定的,侵犯商标权行为的,当事人就可以证明自己没有侵犯注册商标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


·商标侵权取证后一年多才起诉合理吗
      合理,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解决商标侵权纠纷,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途径,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途径。商标被侵权人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发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