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一、什么是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类型专利权人包括三种类型:
  
  1、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2、发明人、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其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共同发明人、共同设计人。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共同发明创造,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除另有协议外,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共同发明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共同发明人共有。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或者持有。
  
  二、专利权的归属如何确定
  
  专利权的确定根据不同的情形,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2023专利无效的几种情况?
      专利无效的几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


·律师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律师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哪些方面?1、能够进行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构建知识产权科学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转化和产业化。我们在办理知识产权非诉业务时,即以知识产权能否被充分保护为考虑重点,并全程关注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以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价值提升为己任,充...


·注册商标侵权的界定是什么?
      注册商标侵权的界定是什么?注册商标侵权主要是围绕注册商标的各种权益进行界定的,具体如下: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


·怎么判定专利是否侵权?
      怎么判定专利是否侵权?判定专利是否侵权主要是判断是否满足侵犯专利权 行为成立的要件,这些要件包括:1、存在有效的专利权2、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3、所发生的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4、侵害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广义)5、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包括明示和默示)6、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


·商标重复等于侵权吗
      是否构成侵权要看产品的关联度,知名度,是否已注册过。如果只是普通的商标字样相同,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又不相同,那就不构成侵权。因为商标分类表把商标分为35个大类,每个类别都是相互独立的,商标在哪个类别中的哪些商品上注册成功,就只能在哪个类别中的具体商品上使用,并且在该类别拥有商标专...


·到哪里申请著作权2023
      到哪里申请著作权2023 一、到哪里申请著作权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


·商标侵权行为有那些表现形式
      商标侵权行为有那些表现形式 一、商标侵权行为有那些表现形式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


·使用地名的商标注册算侵权吗?
      使用地名的商标注册算侵权吗?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一般而言,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此规定的原因在于:“一是地名本身具有描述性,它往往容易使人将该地名与商品的产地联系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显著特征;二是地名作为指示商品产地的重要标志,该地区所有生产者都应有权来标示其商品的产...


·对著作权的官方解释是怎样的
      对著作权的官方解释是怎样的著作权是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之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二、著作...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材料(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