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社会节奏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房住,而租房住的人中,又有许多房客在租房到期后还不搬走的现象,那么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怎么办呢?我们将为您来进行详细解答。
  
  一、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怎么办
  
  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有两种解决的方式:
  
  1、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到法院起诉
  
  二、租房到期怎么处理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
  
  (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三)续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三、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许多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被房东的热情所麻痹,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
  
  所以,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签合同注意事项二——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3、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4、签合同注意事项四——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对于普通的租户来说,家具家电、水电煤气等都是日常生活必须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会比较关注;但是却往往会忽视电话、宽带这两项;因为在签订合同时不好确定电话、宽带的状况,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东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电话费,或者是宽带无法顺利安装,对后期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因此,您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5、签合同注意事项五——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内,此时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
  
  因此,您一定要仔细清点屋内实施,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租房到期,租客不按时搬走固然闹心,但身为房东也要又合理合法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对待一些蛮横无理的租客可拿上当时签订的合同上法院进行起诉。以上就是本次关于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如果你还有相关疑问,请登录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安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情况是怎样的?
      安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情况是怎样的?第四条 对合法的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安置。 合法被拆迁房屋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有效房地产权属证明,或者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城乡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发的原始用地、建房批准文件为依据确认。 第...


·什么叫房产质押,房产质押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什么叫房产质押,房产质押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房产质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


·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出资购房吗?
      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出资购房吗?在法律上来讲,成年以后也就意味着独立生存,意味着父母抚养义务的终结。但是在当今中国,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父母对子女特殊的道德义务盛行,导致中国的孩子们成年并不代表独立,相反,成年以后从父母那里索取的反而更多。首先,婚前父母出资为自己子女购房并登记...


·中介租房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1、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较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可以在网上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所选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信用情况,并认真查证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2、不要过于依赖房产中介公司,切勿轻信房产中介人员的信口雌黄,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环境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做到自己心中有数。3、要搞清楚...


·房屋出租纠纷?
      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 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 2、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一)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二)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带...


·在我国离婚房子如何过户手续
      在我国,夫妻双方不管是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也好,都会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这些共同财产当中也包括不动产,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房产也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在对房子进行分割完毕以后,就会对房子进行过户。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离婚房子如何过户手续? 在我国离婚...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房屋租赁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而且该原则的法律依据在民法通则的118条规定中说明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出租人将租赁物出卖的,应该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否则承租人可以请求该房屋买卖无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1、看房。首先看房时,一定要看该房屋所有权证,了解该房是房改房还是使用权房或者只有临时产权。如果是房改房,还需了解业主是成本价还是优惠价购买的房屋。2、还需了解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人。如果不是,还需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是否有委托书、公证书。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