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房继承过户时效是多长时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房屋继承过户登记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是继承开始后,尽快办理过户登记。《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开始时,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办理。没有的可以按照继承顺序,同一继承人在继承时,应该协商遗产份额,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分配遗产。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在现实生活中,离了婚的夫妻很少还会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被过户的一方会拿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应该怎么过户呢?在此网的我们为您整理介绍。 一、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我国《婚姻法...


·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一、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个人的可以,公家的不可以。 如果能证明房子的权属问题就可以,如村委证明等,然后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起草遗嘱协议,最大限度的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范围就是遗产内容所涉及的范围。 ...


·一、一房多卖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吗?
      一、一房多卖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吗? 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但受让人是基于对登记依赖进行了交易,法律就推定其是善意的,就要对其取得的权利予以保护。椐此《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


·二手房购买注意事项包括几种
      二手房购买注意事项包括几种 以下八大注意事项,您可要记住哦。 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 如果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


·2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还可以买卖吗?
      2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还可以买卖吗? 一、2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还可以买卖吗? 2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还可以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


·父母去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父母去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一、父母去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农村房屋可以继承,房屋是村民合法私产,可以依法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


·针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损失如何赔偿?
      按照现有规定,同村的农民是可以进行农村房屋买卖的。但是如果是农民通过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想把房屋卖给城里人,这样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损失怎么赔偿?我们就这个问题查阅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同做个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失效后的损失,出卖方是否应该赔偿? 司法...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可以涨房租?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可以涨房租? 买卖不破租赁是不可以涨房租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


·房屋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农村房屋买卖手续是怎么样的?
      回到农村可以发现,农村的房屋不再是以前那种单调没有特色的平民房屋,而是一些高至五六层的楼房。因为农村的土地资源丰富,所以很多人利用这个资源建起了楼房,很多楼房建好了都会进行出租和售卖。那么农村房屋买卖的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农村房屋买卖的手续是怎样的 买卖双方...


·前妻孩子有房产继承权吗?
      前妻孩子有房产继承权吗?前妻生的孩子是亲生的,虽然夫妻离婚,但是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其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