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直系亲属要继承美籍遗产的就要看被继承者是否写有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直系亲属要继承美籍遗产的就要看被继承者是否写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是遗嘱;如果要利用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合理分配。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遗产不管遗产是哪个地方的,也同样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对于继承者应该要如何分配就要取决于是否有遗嘱的存在,但不管是使用于哪一种方式都需要确定遗产是属于个人的合同收入,这样继承才处于有效力的。
  
  
  
  
  


·子女过继后还有继承权吗?
      子女过继后还有继承权吗?过继出去的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享有养父母的继承权,并不享有生父母的继承权,但生父母立有遗嘱则可按照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


·没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那么遗产的分割就是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的。那要是公民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被认定为无效的,那么没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没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吗?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吗? 1、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


·导致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
      导致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


·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
      法定的遗产继承人包括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管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呢?我们为您分析介绍。 一、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如下: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抚恤金法定继承案件是否可以一起起诉?
      抚恤金法定继承案件是否可以一起起诉?抚恤金法定继承案件是不可以一起起诉,因为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可以合并审理的一些案件的话,通常情况下它都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是在性质方面可以合并起诉审理的,但是抚恤金和遗产的处理案件的话,是两个完全不同范围的案件不能一起起诉。首先,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


·丧失继承权有哪几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
      丧失继承权有哪几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二)继承人为...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死亡之后吗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死亡之后吗?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前作出,才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


·遗产继承官司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遗产继承官司被告不到庭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


·单独签署放弃继承可以吗
       一、单独签署放弃继承可以吗 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需要公示,依《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一般是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只要作出声明的继承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声明书就有法律效力。 二、放弃继承权的决定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