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直系亲属继承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直系亲属继承公证需要多少费用?直系亲属继承公证的费用是按照继承人的受益额确定的。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3、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4、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二、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四)全体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该证明材料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其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出具,证明须详细列出全体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在证明上注明其在何时、何地死亡,生前住址,并提供死亡证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证明;(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申明书;(六)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七)依法可取得死者遗产的其他公民,应提交其对死者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证明;(八)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九)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证明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遗产;(十一)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关于遗产继承,并不是只有直系亲属才能继承遗产的,因为配偶也有权利分割遗产。其实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继承,没有必要专门到公证机构凭借公证书证明本人的继承权,如果是遗嘱继承的,遗嘱就能证明本人是有继承权的。
  
  
  


·我国在继承人方面有明确的继承顺序
      我国在继承人方面有明确的继承顺序,在继承人属于同一个继承顺序的情况下,是可以在遗产分配上享有平等分配的待遇。但是我国是一个保护弱势群体的国家。在有继承人能够赡养老人以及能做到尊老爱幼方面的也是有些特殊考虑的。如果在同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在各方面都表现的基本一致,这种情况下对于遗产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该男女平等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该男女平等吗?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该男女平等吗? 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


·遗产分割时间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那是不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到了遗产分割时间呢?现实中,究竟遗产分割时间是多久?除此之外,继承人们还应当了解清楚遗产分割的程序,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的时间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即是继承的开始时间;但...


·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一、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


·一、婚后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特别说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而并非是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法律的这一规定与很多人自以为是...


·一、继承财产未分割离婚以后还可以要求分割吗?
      一、继承财产未分割离婚以后还可以要求分割吗?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


·民法总则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


·一、遗产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一、遗产构成的要件有哪些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二)遗产必须...


·一、在重庆遗产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在重庆遗产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我国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还存在以下一些困难: 一是税源上。中国尚处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虽然出现了一部分较富裕的人,但总体来讲还是少,税源不容乐观,而且这部分人财产的情况比较分散隐蔽,...


·一、自然人可以遗嘱信托遗产吗?
      一、自然人可以遗嘱信托遗产吗? 公民可以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


·配偶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吗?
      配偶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吗? 一、配偶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吗? 配偶继承权不是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因为不论配偶还是子女,都是属于法律所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顺序,这个问题是关于继承最多的问题之一。关于被继承人的配偶和子女,谁的继承顺序更靠前。这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被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