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剥夺继承权遗嘱公证无效有哪些情形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剥夺继承权遗嘱公证无效有哪些情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的设立应该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采取公证遗嘱的,应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进行申请办理。其他遗嘱形式的的应该设立遗嘱见证人,见证遗嘱的设立和遗嘱的继承。违反遗嘱的规定,可以停止遗嘱的继承办理。
  
  
  


·一、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缴费吗?
      一、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缴费吗?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缴费的。 (一)放弃遗产继承公证的步骤 ①首先,当事人如果要放弃遗产继承的话,而且还要进行公证,那么就需要去到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②到了公证处办理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声明,这个时候,当事人就要出示一些材料: 首先就...


·代位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代位继承纠纷在继承案例中的比例已经开始增加,说明代位继承越来越被国人接受。但是代位继承在我国法律中有何规定?具体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了代位继承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代位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


·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
      如果胎儿的父亲在胎儿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死了,并且其父亲原来享有一定的遗产继承权,针对这种情况,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相信很多人在实践中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该如何处理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 1、首先需要明确,胎儿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有继承...


·遗产继承案件收费标准是多少?
      遗产继承案件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遗产继承案件收费标准是多少?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民法中有关胎儿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中有关胎儿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则胎儿的继承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处理,如果出生即为死胎的,则由被继承人再分割。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


·转继承的适用情况是怎样的?
      转继承的适用情况是怎样的?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适用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


·一、遗嘱怎么写才能适用代位继承?
      一、遗嘱怎么写才能适用代位继承? 遗嘱不能使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按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与遗嘱继承在性质、范围、条件等方面是不同的。...


·自书遗嘱把遗产全部捐献是否有效
      自书遗嘱把遗产全部捐献是否有效 一、自书遗嘱把遗产全部捐献是否有效? 自书遗嘱把遗产全部捐献一般也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


·如何起诉独吞遗产应该怎样解决
      如何起诉独吞遗产应该怎样解决递交案件证据和诉讼书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提供相关证据:首先要证明系争财源产是父母所留遗产;第二,证明兄弟明知道该遗产的存在,且在分配遗产时涉嫌隐瞒;根据《民法典》,所有继承人均有继承权。依据上述证据提起诉讼。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


·一、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怎么写?
      一、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怎么写? 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首先应当书写诉讼请求,要求分割遗产。诉讼请求是书写起诉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其次就是在诉讼请求后面,紧接着需要表明事实和法律依据。 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