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法第25条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继承法第25条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继承法第25条司法解释内容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本条规定了对继承、受遗赠作出接受或放弃表示的期间及效力。继承开始时,有权参加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但享有继承权并不等于继承人已经取得了遗产的实际所有的权利。每个继承人是否实际参加继承,应以其得到被继承人死亡通知,知道继承已经开始,并在遗产处理前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为依据。接受继承是指继承同意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它有两种表示方式。一是明示的表示方式。即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有关继承人、公证机关、人民法院、遗嘱执行人、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基层组织表示自己愿意接受死者遗产的意思。二是默示的表示方式。即指继承人虽然没有公开明确地表示接受死者遗产的意思,但在法律上以其行为推定了他接受了继承。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即必须以明示的方式来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到期没有作出表示的,推定为接受继承。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是指受遗赠人同意接受遗产和不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接受遗赠,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为之。受遗赠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法律即推定为放弃受遗赠。二、继承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对于法定继承因为,继承顺序是考虑到家庭关系、身份关系、血缘关系等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继承规则,法律上任何遗产都应该被继承(可以选择放弃),所以只要不明确表示放弃的,都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对于遗嘱继承,因为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且遗嘱继承的继承人不限于近亲属,所以变数和社会公德上的约束会更多,法律规定2个月的继承表示期限就是督促继承人及时行使权利,可以让被继承人的遗产(未在遗嘱中处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能够早日摆脱所有权不稳定状态,而作出的一种类似诉讼时效的时效规定。我国法律当中对于放弃继承和接受继承有着明确的规定。当然在放弃继承的时候,必须是在遗产处理之前放弃继承,如果遗产已经着手处理的话,那么是不能够采取放弃继承的措施的。
  
  
  


·我国继承权丧失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我国继承权丧失的法定原因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


·上海遗产税开征标准是什么?
      我国城市农村的贫富差距很大,富有的人一辈子不愁吃穿,穷的人,日常生活都难以自理。所以部分发达的城市我国实行了遗产税的制度,遗产税顾名思义就是人们死亡后国家对其财产进行征税,并将这些财产赠与给需要的人。那么上海遗产税开征标准是什么? 一、遗产税相关法律法规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


·一、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有哪些?
      一、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有哪些? 办理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


·婚姻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婚姻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


·一、婚后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特别说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而并非是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法律的这一规定与很多人自以为是...


·遗产继承诉讼的时效如何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
      遗产继承诉讼的时效如何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


·共同财产有夫妻一方继承财产吗?
      共同财产有夫妻一方继承财产吗 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男女在结婚后,很多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要是日后离婚,这部分财产就要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


·兄弟姐妹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权吗
      兄弟姐妹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权吗有的。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


·一、如何规避遗产税才是合理的?
      一、如何规避遗产税才是合理的?我国并不存在遗产税这一税种故此也就不存在规避遗产税的问题,遗产继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具体如下: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税...


·对于哪种行为丧失继承权?
      对于哪种行为丧失继承权? 一、对于哪种行为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


·新婚姻法父母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现在农村不少地区都在征地,征地后的赔偿款是一笔不少的树木。而遗产继承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父母的遗产分配导致不少子女撕破脸,不少兄弟姐妹为了遗产不惜兄弟反目。那么新婚姻法对遗产分配是怎样的呢?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父母遗产的相关问题吧! 一、新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