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全责与半责区别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全责与半责区别是什么?
  
  交通事故全责与半责区别是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内容是: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驾驶机动车上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是需要对于交通事故当中的责任来进行划分的。因为责任的划分会决定最终赔偿的金额,如果双方当时是负担的责任是一人一半的话,陪尝也是按照一人一半进行。
  
  


·损坏车库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一、损坏车库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道路上撞车属于交通肇事,构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停车场撞车不属于交通事故,属于普通财物损害责任纠纷,停车过程中造成损害的,离开现场的,不属于肇事逃逸。 一般处理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责任人肯定是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的。但是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不同,造成的损害不同,进行赔偿时,被害人的要求也会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怎么判刑
      一、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具体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具体是什么 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


·当事人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当事人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首先要确定现场保护的范围。 2、仅仅造成财产损失,车辆具有以下可以移动情形的,当事人可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好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进行处理。 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形: (1)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


·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车祸怎样赔偿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16项。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


·新车办理机动车牌照流程有哪些?
      新车办理机动车牌照流程有哪些?购买新车后,驾驶员除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之外,还需要为新车办理机动车牌照,即车牌。通常每个地区的车牌申请流程并不相同,那么新车办理机动车牌照流程有哪些?在此主要对普遍通用的流程进行阐述,以方便再购买新车之后,进行机动车牌照的申领工作。 一...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一、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1、开发商延期交房可拒交物业费 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定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定的? 误工费就会按受害者的收入来进行确定而对于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


·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吗?
      一、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吗?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申请笔迹鉴定需要提交检材以及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


·购买的商业车险异地可以退吗
      购买的商业车险异地可以退吗商业车险是很多人都会购买的,购买商业车险为自己的车辆和自己本人提供一个重要的保障。但是有的人在购买保险以后有不想买的,而且不爱购买时的地区,不禁想问购买的商业车险异地可以退吗,对于车险的退险,相对来说是比较麻烦的,但是到底可不可以异地退险,可以随我们一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