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限制减刑适用对象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限制减刑是刑法修正案八开始进行的,针对的是特殊的犯罪分子,也就是限制减刑适用对象是比较特殊的,往往是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那到底限制减刑适用对象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只有对符合该情形的案件,并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的,才可以考虑同时限制减刑。因其他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一律不得限制减刑。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列举的7种具体犯罪中,没有故意伤害罪。对于单独犯或者共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不得判处死缓限制减刑,但如果被告人系累犯或者故意伤害行为属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可以对被告人同时决定限制减刑。从立法目的来看,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限制减刑,并不是为了单纯加重死缓的严厉性,而是为严格执行死刑政策、限制死刑立即执行提供更为科学的立法依据,创造更为有利的社会条件。即通过延长部分死缓犯的实际服刑期,充分体现死缓的严厉性,改变过去“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刑罚执行不平衡现象。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虽不是独立的刑种,但实际上已成为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单纯死刑缓期执行之间的过渡刑罚,是为不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设置的替代措施,其适用对象实质是那些罪行极其严重,论罪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因具有法定或者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偏重,但判处普通死刑缓期执行又偏轻的罪犯。看完上文的介绍后你是否理解一些呢?限制减刑针对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要是因其他犯罪而被判处死缓的,则不得适用限制减刑。上文中详细为您介绍了一下限制减刑的适用对象的内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对于这些犯罪分子,在判处死缓的同时才可以同时作出限制减刑的决定。要是对此不服的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看是上诉还是申请再审。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教师拘役实刑不是一定开除的,拘役不是有期徒刑。教师被判处拘役,不会被开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拘役具有如下特点和内容:拘役适用的对...


·涉嫌赌博罪被刑拘要请律师吗
      赌博罪可以说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了,通常在涉嫌构成此罪的时候,侦查机关都会依法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那么此时,涉嫌赌博罪被刑拘的是否需要请律师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涉嫌赌博罪被刑拘要请律师吗 1、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聚众赌博的行为,如果仅是为...


·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罪判几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的,进行数罪并罚时判刑多少年,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


·被判行政拘留能赎出来吗?
      我们在实际的生活中,可能会涉及到行政拘留等方面的问题。行政拘留是一个比较轻微的犯罪行为,很多可能是因为您斗殴等因为一时的意气造成的人员受伤等情况。被判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缴纳保证金后可以把人带回去,但是要配合调查。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 被判行政拘留能赎出来吗?这个是可以的...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出售假币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提到假币,我国公民都知道,制造假币肯定是一种违反国家规定的一种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有人制造假币,也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在明知道是假币的情况下,仍然对假币进行出售或者使用。这种行为是我国法律法规绝对不允许的,那么,出售假币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一、出售假币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


·新刑法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有哪些量刑的情况?
      非法拘禁罪是刑法中规定的一项罪名,在刑事案件中经常被触及,非法拘禁罪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类型犯罪,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对此有了新的规定,非法拘禁在刑事案件中有时也很复杂,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新刑法非法拘禁罪的相关规定。 一、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


·有可能判处拘役可以逮捕吗
      一、有可能判处拘役可以逮捕吗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 1、两者的区别 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遗弃罪可以直接起诉吗?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在一些地方,有的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抛弃不管,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遗弃罪。被遗弃一方应该选择法律手段维权,其中人民法院是处理纠纷和矛盾的最主要场所之一。那么遗弃罪可以直接起诉吗?接下来我们为您具体讲一讲。 一、遗弃罪可以直接起诉吗? 遗...


·如何对抢劫罪致人死亡量刑处罚
      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为了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往往会采取一定的暴力手段,然而这样的暴力手段其实是很容易给被害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导致被害人的死亡,那此时我国是如何对抢劫罪致人死亡量刑处罚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抢劫致人重伤怎么认定这里所说的致人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