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过错离婚赔偿哪些方面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姻中,男女都是可能存在过错的,而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离婚的也不在少数。此时就有可能涉及到离婚赔偿的问题,那么女方过错离婚赔偿方式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女方过错离婚赔偿方式有哪些
  
  (一)物质损害赔偿指财产损害赔偿,就是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所持财产的减少,无过错方可能失去的利益,如双方共同经营或者是可期待的利益以及人身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过错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具体是指配偶身份的纯正和感情专一的精神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排他的性生活利益受到损害,家庭暴力或精神压抑所致的肉体伤害和痛苦以及名誉、人格尊严、社会地位等社会价值的贬损等。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较之财产损害难度较大,金钱买不了感情,但金钱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失。由于精神损害的无形性及其不可估价性特征,法官在裁量精神损害的赔偿金额时,则必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50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来确定赔偿金的数额,这些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精神损害程度。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羞辱等情绪障碍;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应由医学专家划分轻重程度,作出相应判断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具体侵权情节。
  
  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违法造成损害成正比。
  
  二、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合法夫妻身份是指男女双方经结婚登记已取得结婚证;同时也包括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因此,凡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或者不符合上述事实婚姻条件的男女,他们都不属于合法的夫妻身份。他们因分手引起的人身和财产纠纷,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法院是不会受理这类的损害赔偿案件的,也不会支持这类请求的。
  
  2、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是离婚诉讼。因此,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才符合离婚赔偿的条件。
  
  关于女方过错离婚赔偿方式其实主要包括了物质方面的赔偿与精神方面的赔偿,但并不是任何的过错都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必须是满足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才可以。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离了婚还能告重婚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离了婚还能告重婚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离了婚还能告重婚,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


·一、浦乳期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浦乳期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


·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荡然无存,所以很多人会将自己的这种情绪全部都爆发在孩子身上。离婚之后实质上拥有孩子抚养权的这一方直接拒绝让另一方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这样做是非常不合理,并且违法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民法典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关于探...


·丈夫精神病妻子可以离婚吗
      丈夫精神病妻子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1、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例如: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爷爷(外公)与孙女或外孙女,奶奶(外婆)与孙子或外孙是禁止结婚的。2、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代...


·子女可以因为父母再婚而拒付赡养费么?
      子女可以因为父母再婚而拒付赡养费么? 父母再婚只是涉及父母新的婚姻关系的成立,对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无影响。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子女应当尊重父母自由选择的权利,不能因一己私利而阻挠或干涉父母再婚。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烟关系的变化而终止,也不因...


·当婚姻走到尽头
      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双方就离婚可能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两人有分歧,就只有选择诉讼离婚的程序。而诉讼离婚的地点一般是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了离婚,那么女方要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接下来就是对此情况的解释。 女方要起诉离婚要在被告即男方户籍地或是居住地(居住一...


·法律要求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法律要求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


·夫妻起诉去哪里起诉离婚?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没有感情的,可以选择离婚各自开始新的生活。离婚的方式包括了协议离婚和起诉 离婚,一般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太大的争议,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双方就这些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那起诉去哪里起诉离婚?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私生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私生子也就是我们说的非婚生子女,但是法律同时有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那么其父母要是分开的话,也是需要支付私生子抚养费的。到底私生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私生子需要给抚养费吗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


·一、婚内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
      一、婚内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婚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视为重婚。对于有配偶者,在婚内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异性,同居的,均属于民法典反对并惩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其合法配偶提出离婚,且为无过错方的情形下,可以依据其婚内出轨的事实,要求损害赔偿。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