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合同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分公司合同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分公司合同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分公司合同无效管辖规定是是按照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是合同当中约定的法院进行管辖,我国法律当中所明确的规定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是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地点法院进行管辖。合同无效是存在以下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总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诉讼管辖地怎样规定的?
  
  应以总公司为被告,到总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
  
  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总公司管辖是可以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
  
  3、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
  
  在当代的社会,对于合同签订,一般情况下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法律当中禁止性规定即可是发生效力。并且分公司也是有权利签订相关的合同,也是属于有效的。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一、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国有资产评估办法 第三条的规定。 4、对...


·什么叫收购本公司股份
      是指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消除股份时会进行收购的活动。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例如公司预定资本过多,公司资本与现有财产不平衡,亏损过大等,为了使资本与财产相平衡就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公司法人和名称变更的原因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名称变更的原因是什么?公司法人及其名称都是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的程序进行变更的,公司法人和名称变更在日常的经济交往过程中十分常见,但是这样的变更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或者说进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公司为变更法人的原因 一般情况下,公司变...


·公司法对于董事长职权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对于董事长职权有什么规定 为了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公司会制定规定,那么公司法对于董事长设立了什么职权呢?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最高领导者要制定一个适合公司发展的政策,董事长的利益也是最大的,有限公司不用设立董事会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下面就将为您解答。 公司法对于董事长...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1)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地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这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的特点。(2)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


·公司法股东的产生是怎么规定的
      有很多人对于股东的了解都仅仅局限于股东到时候是可以对公司的利润分红的,有人甚至会觉得股东的产生就是因为当时注册公司的时候这些人由本公司出资,其实这部分股东是属于公司最原始的股东,公司法当中还规定了股东产生的一些其他的方式。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股东的产生是怎么规定的? 一...


·私募基金认购费率以及注册公司流程
      私募基金认购费率以及注册公司流程 私募基金认购费率 认购费为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基金时需要一次性缴纳的费用,认购费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的具体费率因基金种类不同而不同,通常为投资者承诺出资金额的1%-3%,价外收取,例如投资者...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一、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该章程一般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都需要股东在其上进行签名和盖章,否则视为章程无效,但是存在例外情况,就是公司章程中代替股东签字的是股...


·对一个公司来说,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无疑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同
      对一个公司来说,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无疑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这个公司所存在的一些行为都是违反行政法规的。很多人都想知道工商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 新公司法明确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


·担保公司抵押担保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一、成立担保公司做抵押的
      担保公司抵押担保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一、成立担保公司做抵押的条件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缴货币资本500万人民币;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1亿,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