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改房可以进行交易吗,产权多少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1.房改房和商品房是不同的,现在市场上出现的房改房一共有两种,一种是部分产权房,另一种是完全产权房。这两种的区别在于在买房时的政策,有市场价、标准价购房和成本价三种选择。2.按市场价购房的房屋产权是归个人所有,上市交易时间是不受限制的;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的产权归个人,要在五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并且在交易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只拥有部分产权,具体按照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来确定。3.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房改房都可以进行交易的,比如军队、保密单位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房改房不可以随便出售。根据国家规定,原产权单位是否保留或放弃部分产权的书面意见是买房改房能否进行上市交易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消费者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房屋。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也就是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若是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职工个人,若是以标准价购买的,职工就只能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购买时间满5年之后,职工才能拥有全部所有权。《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
  
  
  


·一、交通事故追尾死亡的判罚结果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追尾死亡的判罚结果是什么?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情况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吗?
      所谓社会抚养费,就是一些超生、违规生育的人适当补偿给社会事业的经费,征收理由是超生的人占用了过多的社会资源。每年我们国家的社会抚养费金额还是很大的,因此很多人对这一部分钱的去向就提出了疑问,那么对于我们的政府部门来说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吗? 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对象:征...


·不服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不签吗
      其实现在的交通事故是越来越多了,而且在一般的情况下您遇到了交通事故都是自己无法处理的话就会选择请交警来帮忙的,但是有时候也难免会发生不服认定的情况的,那么有人问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不签吗,应该怎么办,接下来就为您解答。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不签吗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赔偿比例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赔偿金比例1、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正确。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四种: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对等责任、无责任。2、按正常情况,主次责任,一般情况下按70:30比例承担责任,即对于对方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河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河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


·泉州医保可以自己交吗,医保的报销范围是?
      医保是社会强制性购买的保险,购买了医保就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住院补助和报销。作为劳动者,医保是由单位代扣代缴,分为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那么当劳动者离职后,在泉州医保可以自己交吗?下面我们可以根据下文来做个了解。 ? 泉州医保自己怎么缴纳 1、无工作单位的人 无工作单...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交自己索要赔偿的具体金额提交法院,请法院判决执行。那么,交通事故民事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都包括了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解答这个疑问。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


·从事银行随车押运一般工资多少具体数额要以当地实际
      从事银行随车押运一般工资多少具体数额要以当地实际的给付工资标准为准,这是因地而异的,但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相关条例作为特殊职业,其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但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也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专职守护...


·车祸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车祸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车祸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


·当发生交通事故
      当发生交通事故,情况比较严重无法解决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当然司法鉴定也不是免费就可以完成的,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可能大家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的费用的多少还不是很了解,会不会很对多呢? 收费标准: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 2、交通事故致残程度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