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账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产权证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男方婚前按揭买房后离婚怎么分 三种情况:
      男方婚前按揭买房后离婚怎么分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倒插门有房子的继承权吗?
      倒插门有房子的继承权吗? 一、倒插门有房子的继承权吗? 倒插门女婿的遗产继承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否则按法定继承; 2,倒插门女婿在对方女儿分健在的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3,如果倒插门女婿的配偶去世,而本人对于被继承人尽...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富阳富春玫瑰园 样板房内的软包购买及安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 1、按软包施工图和承包范围内实行统一购买、摆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在没有...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2、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例如,一套1...


·房产销售价格欺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产销售价格欺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价格欺诈行为的表现 1、虚构原价再打折 表现:商家标示一个虚高的价格为原价,再大幅度打折。实际上这个原价从未成交过。 2、使用误导性语言 表现:商家采用以令人误解的语言文字或是图片标价,甚至直接使用欺骗性语言文字图片诱骗消费者与之交...


·可以对离婚前按揭房屋过户吗?
      可以对离婚前按揭房屋过户吗?不可以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房屋还有有按揭没有偿还完是不可以进行过户的,如果要进行过户就只能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剩余的按揭贷款金额后办理过户。1、若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


·一、 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律条例规定情况有哪些?
      一、 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律条例规定情况有哪些?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


·疫情防控期间要求房东免租有法律依据吗
      有法律依据。(一)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可抗力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归责于当事人,因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一、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


·按揭买房的费用有哪些,按揭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按揭买房便成为了当今社会很多青年人最常用的买房方式,因此提前了解按揭买房的相关知识,有助于你在按揭买房减少很多不避免的麻烦。下面,我们为你介绍按揭买房的费用以及相关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按揭买房费用有哪些 1、契税:贷款额×1.5%。由开发商代扣或到...


·程序上购房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程序上购房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