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住宿费如何计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有一项是关于住宿费的赔偿。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住宿费吗?而这住宿费又该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住宿费是什么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与交通费一样,住宿费的发生也是交通事故非常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住宿费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该解释并未对住宿费的计算给出明确规定,参照其他相关法律,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标准进行计算,并且,事故责任人应当负担的住宿费,以受害人及其亲属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用为限。在实践中,受害人或其亲属因住宿而支出的费用,如果与受害人本人赴外地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赴外地处理交通事故等活动相关联,并且费用的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则应当属于合理支出的住宿费用。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为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例如:某甲在交通事故中受重伤。经医院诊断,要求某甲住院治疗,并由其家人进行陪护。某甲办完住院手续之前暂时在旅馆住宿2天,其父亲为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及对某甲进行陪护在旅馆共住宿6天,某甲所在的地区为我国南部某发达城市,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 60元/天,这样,某甲及其父亲可获得住宿费赔偿额为60元/天×8天=480元。
  需要注意的是,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此项费用已被医疗费所涵盖,也不包括受害人或其亲属宿于亲友家的费用。住宿费的计算还有必要限制护送受害人就医、看护住院的受害人、办理死者丧葬事宜、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等必要事项的受害人的亲属的人数,以适当限制住宿费开支。因此,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住宿费的受害人的亲属以3人为限。住宿费还应当凭据支付,住宿费必为实际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或其亲属已经支出住宿费的,应当取得住宿费支出的凭据,否则,难以说明已经实际支出住宿费。
  关于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你还想了解交通事故中其他项目的赔偿内容,可以直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经济状态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果无力赔偿数额...


·借车给无驾照者该如何处罚
      具体如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车主若在借出车辆前明知其朋友无驾照,将承担共同责任;如果车主在借出车辆前不知情,视事故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也将承担一定的过错责...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应该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算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算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


·在上下班途中车祸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车祸工伤吗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交通事故无力赔偿会判刑吗
      交通事故无力赔偿会判刑吗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肇事者真的是无力赔偿的话:1.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刑的,但是如果有钱可以赔偿,但是故意假装自己无力赔偿,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触犯刑事责任,就可能会被判刑。2.无力赔偿不会坐牢,但是并不是说就不会有别的限制,法院也可能会限制其高消费,比如...


·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年检?
      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年检?机动车驾驶员对于自己的车辆驾驶危险行为不确定,想知道 有没有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行为的,可以自己电话110报警咨询,110信息中心是第一时间掌握全部的车辆事故信息的。如果机动车有肇事逃逸嫌疑的,在对方报警以后,公安机关会第一时间调查,通过视频监控等等调阅车辆行驶...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发生交通肇事后,由于造成的损失比较大,因此肇事者处于恐惧、不想承担责任的心理就有可能选择逃逸。那么实践中,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只有先做出了认定,那么才能按照逃逸的情节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


·交通保险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保险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保险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驾驶室带小孩开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驾驶室带小孩开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驾驶室带小孩开车记2分,罚200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抱着孩子开车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会被处以记2分及罚款20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儿童不能坐副驾驶位”但是《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