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是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没有精神损失费。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任何人都是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的,即使是对方式自己的债务人,在讨债时也不得侵犯对方的身体健康。一旦被他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的受害者,经过鉴定,确定了自己的伤情属于轻伤以上的,那么若是选择上诉,侵权者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价值如何确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价值如何确定1、犯罪数额=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2、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格=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恢复原状所需主要材料费×综合成新率 恢复原状所需辅料费 工时费等合理费用)-残值;3、犯罪数额=原值-残值。《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


·刑法修正案九驾驶证买卖入罪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必须按照交通法规及操作规范来严格执行,因此我们国家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也越来越严格,而对于非法伪造和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也被写进了新修改的刑法修正案九,那么刑法修正案九驾驶证买卖入罪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 一、刑法修正案九驾驶证买卖入罪是怎么规定的? ...


·被传话时认罪算自首吗?
      社会之大,人之多,在我国,几乎每天,每分钟都在某个地方发生什么犯罪的事情,有些人是处于主观的故意,有些是因为一时太过气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而为之,有些人是过失导致的但是无论怎样,悲剧都酿成了。有些人会害怕自己坐牢很久或者以后前途黑暗,所以选择了自首。那么被传话时认罪算自首吗 一...


·一、醉驾复议成功了还会被判刑吗
      一、醉驾复议成功了还会被判刑吗?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被处罚当事人已经签字,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仍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按照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新的证据证明不是醉驾,公安...


·绑架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绑架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一、绑架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


·刑法数罪刑期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刑法数罪刑期计算方式是怎样的1.多刑中有两个以上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按刑法规定最高不能超过年限。2.有期徒刑总和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


·刑事上诉状改缓刑应该怎么写?
      刑事案件当中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如果在了解过整个案情以后,心目当中对当事人是有可能争取到法庭缓刑的这样的一个判决结果应该是心中有数的,结果一审判决却没有予以缓刑,那么肯定会在相应的时间之内提交上诉状要求法院改判为缓刑的。有些被告方自己就特别关心刑事上诉状改缓刑应该怎么写? 一、刑事...


·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分是怎样的
      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是什么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犯罪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虽然两罪的直接客体都是简单客体,但前罪侵犯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后罪侵犯的则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追诉和刑罚执行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前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我们发现可能会在对罪犯执行相应刑罚的过程中,发现他其实还有遗漏的犯罪没有做出处理的,这种情况下自然也是要对漏罪量刑处罚之后,将前后罪数罪并罚。那现实中要是在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首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


·关于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 关于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般诈骗罪检察院批不批捕?
      一、一般诈骗罪检察院批不批捕? 诈骗罪检察院批不批捕由实际的案情来决定。 (一)诈骗罪会批捕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