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仲裁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1.一般劳动仲裁的诉讼是根据额度的大小来计算的,涉及到财产种类的收费一般都是一万元以下的,收取的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的不到十万元的是按照5%-6%收取计超过算的,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缴纳一定的代理费,即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是退不了的。2.办理设计财产关系的法律案子,律师事务所经过委托人的协议同意,这样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取的费用是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标准额度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3.上述的费用仅为律师收取的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代理费,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二、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由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若是职员在入职之后,单位并不按照之前签署的合同支付工资,或者是在离职之后不支付赔偿金的,此时职员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大部分的职员都会聘请律师来处理劳动仲裁相关事宜,此时就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律师费。
  
  
  


·世界各国都是存在童工的,而各国对童工的年龄规定
      世界各国都是存在童工的,而各国对童工的年龄规定不同,当然要是单位或个人违法雇佣童工的话,那么此时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不同的。在我国,您知道雇用童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对违反...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可以要双倍工资么?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无效可以要双倍工资么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包括...


·辞退福利是否计入工资基数?
      辞退福利是否计入工资基数?不计入,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


·单位辞退员工的方式有哪些
      单位辞退员工的方式有哪些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


·解除劳务协议的如何赔偿
      劳务协议解除不需要进行补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着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


·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
      在工作中会有难免的疏忽从而导致受到伤害,这时就有人疑问道,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是不是必须有人看到才算工伤呢?其实在工伤验证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下面由我来详细解释。 工伤认定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


·一、法律规定多少岁算童工?
      一、法律规定多少岁算童工?《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工程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注重细节,在施工结束后更要有相应的措施确保其质量是过关的。工程质量检验就是其中的一道程序,工程质量包括方方面面,检验起来也很是繁琐,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是我们分外关心的内容,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模板工程质量检验如何...


·疫情期间公司有权利停工停薪吗
      疫情期间公司有权利停工停薪吗?疫情期间公司无权停工停薪,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


·员工过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
      员工过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的规定,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