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是什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著作权在网络上也有变化,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在网络上也同样受到保护,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
  
  1、数字化作品仍然享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法律对于数字化作品的态度明确:视同传统作品,一样给予著作权保护。因为,数字化只是改变了作品的载体,对著作权法要求的著作权作品两大特性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并不构成任何改变。在王蒙等六作家诉世纪互联一案中,被告以作品数字化=新著作权为由进行抗辩,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部作品经过数字化转换,以数字化方式使用,只是作品载体形式和使用手段的变化,并没有产生新的作品,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仍然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内容,也同样适用于数字化作品,被告因此被法院判决败诉。
  2、著作权在网络上的新权利
  2001年最新修订的中国著作权法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即著作权人拥有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软件)的权利。著作权法还规定,此项权利可由著作权人自由处分,既可许可他人使用,也可整体转让。在王蒙等诉世纪互联一案中,被告又以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没有法律禁止为由进行抗辩,当时新著作权法尚未公布,信息网络传播权尚未确立,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著作权法对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没有明确界定,但著作权法的核心在于保护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网络若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将对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人尤其是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对此若不控制,互联网上的著作权则将形同虚设。因此对当时著作权法中第10条第5项关于以复制、表演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作了扩充式解释,认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著作权人的固有权利之一而判决原告胜诉。修订后的中国著作权法认同了上述观点,新创设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新权利,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二、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
  原则上讲,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在网络上也同样受到保护。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1、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2、其他智力成果:(1)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2)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网络著作权是一个新兴的模块,作品的网络保护范围是什么,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享有哪些权利,这些都是网络著作权涉及的内容,所以,我们建议您咨询有关的律师,相信他们凭借专业的知识一定会给您精准的回答。
  
  
  
  
  


·2023专利权人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权利有哪些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


·专利的四个特点是每个专利都有的吗?
      专利的四个特点是每个专利都有的,这四项特定分别是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和实用性。具体如下:(1)具有独占性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


·使用人名做商标算侵权吗
      使用人名做商标算侵权吗《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第十条一款第八项也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


·被撤销公告商标终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被撤销公告商标终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一、被撤销公告商标终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管理部门对被撤销的注册商标进行公告的,该商标的商标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如果对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


·恶意抢注商标投诉准备材料有哪些
       一、恶意抢注商标投诉准备材料 商标被抢注有两种做法。 1、在对方商标公告期利用的贵公司商标来提异议,如果对方没有使用证据的话,异议答辩做不好,商标局可能不给予核准发证,贵公司就可以成功夺回商标权。 2、起诉对方,《商标法》对于恶意抢注行为是有处分的,当然在使用证据上...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特点?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特点? 一、知识产权诉讼案由分别有哪些? 1、知识产权民事诉讼 (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2)知识产权归属诉讼 (3)知识产权合同诉讼 2、知识产权行政诉讼 (1)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判引起 (2)由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详细行政行为引起 (...


·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在商标许可中,商标权人属于商标许可人,而另一方就是被许可人。此时不管是商标许可人还是被许可人,在签订了相应的许可合同只会就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一般地讲...


·知识产权局商标抢注怎么办?
      知识产权局商标抢注怎么办?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


·图书翻译出版版权合同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图书翻译出版版权合同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一、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1、向员工提供正版软件 单位首先要给员工提供正版软件,这是问题的关键,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估计单位的软件需求; .对每台计算机建立对应的软件统计表,列出机器中已经存在和未来需要的软件; ...


·著作权诉讼主体资格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诉讼主体资格规定是什么1、网络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即著作权主体,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作者是直接创作了作品的自然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