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是什么?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是公平客观原则。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规定是根据电动车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确定责任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通常将非机动车分为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畜力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范围,并对其种类登记、道路行使速度作了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使。2006年北京市公安局颁布《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通告》,决定自2006年1月4日起,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车辆登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前后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核发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且列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准予登记,核发牌证。即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列入非机动车管理体系,属于非机动车。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规定,电动车的基本参数主要包括:最高时速不超过20km/h,整车质量不超过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m,且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功能。由此造成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的电动车如何界定。依据目前交管部门的处理管理,经鉴定时速超过20km/h的依据机动车的归责原则划分责任。二、电动车交通事故规则原则是什么?电动车交通事故归责原则的法律规定。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也需要进行责任的划分,责任划分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而且遵循公平的原则。必须要尊重客观的事实,否则的话责任的划分就属于违法无效的。
  
  
  


·一、非机动车醉驾应该怎么处罚?
      一、非机动车醉驾应该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所以,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予以警告或处5...


·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收入提高了,家中经济条件可以的一般都买了家庭轿车,在马路上有时遇到一交通事故就十分麻烦,需要通过交警部门处理和认定责任,同时事故中的人也会有赔偿问题存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下面的我们进行了简要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


·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马路上的汽车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发。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肇事方全责,但是肇事方不肯认全责,也不肯快速处理,不肯赔钱。要是碰上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可怎么办呢?我们就来教您碰上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 怎么...


·交通事故官司强制执行的申请?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会采取诉讼或者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赔偿的事情。但是,我们也可能会遇到对方拒不出面或者拒不赔偿的情形,这时候,我们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官司强制执行来维护好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的申请都是有哪些条件呢? 一、交通事故强制执行的申请 当事...


·开车途中驾驶员玩手机扣几分?
      开车途中驾驶员玩手机扣几分?开车途中驾驶员玩手机扣两分,目前相关法律对驾驶人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可对驾驶员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但对刷微博、玩微信、发短信等玩手机的行为,因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还不好定性,目前也极少有此...


·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最常见的社会现象之一。而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肯定就是需要对事故做出处理的。那具体该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但这对当事人自身利益影响是比较大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


·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非常的高,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一再出现,我国
      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非常的高,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一再出现,我国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着自身的内容。而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就需要当地的交警按照我国法律的流程来办理。但是人非圣人,有些时候即便是交警也不能做到完美,可能有当事人对于判定结果不服。那么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在此为您...


·一、车祸医疗费全报吗
      一、车祸医疗费全报吗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


·醉驾交警队一年不移交的规定?
      醉驾交警队一年不移交的规定有哪些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等复议后处理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等复议后处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不一定是等复议之后处理的,除非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71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在经济金融市场上,有时候的一些交易直接影响着大家的自身利益。
      在经济金融市场上,有时候的一些交易直接影响着您的自身利益。比如您在平时购买股票的时候,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和规范金融市场的稳定,我国对于这一方面是有法律来进行约束的,是不允许人为操纵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操纵期货市场罪与内幕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操纵期货市场罪? 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