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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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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仍有财产分割的,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婚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举证能力的分配上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只有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实因客观因素无法取得的材料,或者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或者涉及国家
  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做出了分割,但离婚之后并不见得当事人就会心甘情愿的履行。不得不说,现实中有很多人在实际分割财产的时候都存在耍赖皮的情况。不管是之前协商约定的财产分割,还是由法院直接做出判决的财产分割,统统都不执行。这个时候,区分夫妻之前离婚方式的不同,具体的救济途径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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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离婚诉讼中,答辩状也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文书,当然诉讼过程中并没有要求被告方必须要提交答辩状。不过作为当事人适当了解一点离婚纠纷答辩状的内容还是很有好处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起诉离婚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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