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根据法律规定出交通事故怎么报警?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根据法律规定出交通事故怎么报警?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时,请不要惊慌。要用手机或到临近的地方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免费的,如果手机不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地办理的业务,拔打时要加当地的区号即可。(1)及时报警。(2)地点讲清。(3)说明险情。应简要报告事故原因与人员、车辆伤损情况。(4)留下姓名。(5)保护现场。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及周围群众应尽可能保护现场原貌,以利于事故处理时民警收集物证,判断事故性质;同时注意尽可能不妨碍交通秩序。因妨碍交通不得不变动现场的,先标明事故现场位置,或用手机、相机拍下事故现场位置,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6)警示标志。发生交通事故,应在车辆周围放置警示标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7)记下车牌。若肇事车辆逃逸,应记下该车的车牌号、车型、颜色等主要特征。二、交警会如何处理当事人可以事后报警,交警应作如下处理:1、按现场报警进行记录;2、3日内核查是否存在交通事故;3、经核查确发生事故的,应当在报警后3日内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者是财产重大伤亡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的通知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来进行处理。具体的报警的方式是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或者是在派出所附近的直接到派出所进行报案即可。
  
  
  


·一、人伤交通事故车损理赔的规定是什么?
      一、人伤交通事故车损理赔的规定是什么? 人伤交通事故车损理赔的规定是: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其中“折旧金额”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含9座)以...


·一、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按照我国交通事故的认定办法来进行责任方面的确定,具体如下。 (一)境内来华外国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人,交警队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法院可以扣车扣物,防止溜之大吉。 (二)享有外交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如何申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如何申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一、如何申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1、申请行政复议要先处理然后在申请。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60日内,并规定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其侵犯合法权益的行政处...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


·交通肇事轻伤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轻伤如何赔偿? 一、交通肇事轻伤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


·交房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交房违约金比例是多少?1、国家规定晚交房违约金是按照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2、不跨越30天从较后交付日期第2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付出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持续实施;3、跨越3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了就退全款加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


·股东粉红还要交投资收益吗?
      股东粉红还要交投资收益吗?股东粉红还要交投资收益,因为如果分红得到一定的资金收入,那么完全是可以进行一些投资,这样的话日后可以获得更多分红。总的来说,股东取得的分红是需要纳税的。但如果单位持续五年无正当理由不给股东分红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二、其他法条规定。一般来说企业在一个纳...


·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对于案件性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司法活动,在很多法律纠纷事件中都有重要运用,比如交通事故中就经常会用到对车辆的司法鉴定,那么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呢?有哪些流程?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各地司法...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指示交付规定是什么?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指示交付规定是什么?第三人代为履行与指示交付规定是当动产是被第3个人进行占有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将这种返还请求的权利让与给受让人的话,就进行了指示交付,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伤后逃逸,谁来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16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刑事辩护律师为何多半不喜欢电话交流?
      刑事辩护律师为何多半不喜欢电话交流? 1、太烦了,骚扰电话太多 刑事辩护律师经常是“骚扰电话”的受害者,不仅有传统的骚扰电话例如要你办信用卡、要你买房子,而且有专属于律师的骚扰电话例如某法律网站找来的。我干脆手机设置骚扰电话呼入限制,也就可以安静点。当然,如果是客户电话或者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