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的情况下,不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载的责任主体是肇事者,但是,肇事者不一定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体。如果肇事者驾驶行为是职务行为,那么,应当有其雇主或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肇事者如果作为雇员,不承担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有可能要承担响应的刑事和行政责任。
  
  2、擅自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擅自驾驶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存在雇佣关系的受雇人实施非雇佣行为,擅自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如雇员擅自驾驶雇主的车辆,公司职员擅自驾驶公司车辆等,原则上仍然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其与受雇人的雇佣合同向受雇人进行追偿。另一种是不存在雇佣关系的其人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驾驶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的所有人或保管人除非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出借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所有人将车辆租给或借给他人使用,是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允许他人自主支配其车辆的使用权,在此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承租人和借用人都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同时也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借用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
  
  4、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买卖未过户违反的是行政管理规章,与驾车致人损害没有因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据此,车辆买卖未过户但实际交付车辆后,登记车主因交付车辆而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因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分期付款买卖情况下的责任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明确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其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在购买人实际支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该是购买人,而不是保留所有权的出卖人。
  
  6、车辆送交修理或保管期间的责任主体
  
  机动车送交修理,以车辆所有人的意思,车辆已停止运行,并使所有人的控制和支配。修理厂则依合同取得了对该车的控制支配权。修理厂在试车或使用该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修理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样,委托保管的情形洗啊,车辆所有人失去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也并不因此取得运行利益,保管人成为运行支配着,如果在车辆交付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自然应由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7、盗窃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伤害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执行中应当注意的是,不论车辆所有人对于车辆的管理有无不当或者下次,车辆被盗后发生事故的,车辆所有人一律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车辆被质押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作为质押标的的物被质押后,车辆所有人丧失了对车辆的占有、支配,不再是运行支配着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如果在此间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可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确定责任主体。
  
  9、车辆承包、发包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汽车运输公司、企业进行承包经营,将车辆发包给个人和企业,收取承包费,实际上是车辆所有权人将自己对车辆的支配权交给他人。他仍然是车辆的支配着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承包方发生交通事故,发包方自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承包人实际支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同样,出租车主和出租汽车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车主实际支配出租车进行运营,并从该车的运行后总获得利益,出租汽车公司收取承包费。在承包期间内,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承包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0、挂靠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谓挂靠,是指车辆为个人出资购买,但为了服从当地对车辆管理的要求或运输经营的需要,而将车辆挂靠于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出租车挂靠出租车汽车公司进行运营, 有偿适用公司标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租车主自带车辆、且自己拥有标书挂靠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公司紧收取服务性的管理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有车族承担赔偿责任,出租公司应在收取管理费总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货运车辆亦参照上述原则处理。
  
  11、由于提供担保而形成的责任主体
  
  为交通事故肇事者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人在担保事项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12,其他情形形成的责任主体
  
  (1)机动车驾驶员与驾驶的机动车不属于同一单位,驾驶员与使用机动车的收益单位为报告,由收益单位首先垫付。
  
  (2)无偿借用撤离爱那个发生交通事故时,由驾驶员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负责赔偿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交通事故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是损害赔偿义务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除外。
  
  (4)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不放弃继承的遗产继承人作为被告,但只在所继承财产的额度内承担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的,因没有异常可提供继承的,继承人不能作为被告。
  
  (5)因紧急避险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引起险情发生的是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积极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驾驶员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6)旅客持票或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营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乘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死亡的,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死亡是旅客自身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7)学习驾驶员在教练车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学习驾驶员在教练中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有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义务帮工出车在无偿从事帮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害,被帮工人作为受益者应列为被告,并给与受害人适当的补偿。
  
  (9)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驾驶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维修、保管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此外,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谁支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修理费和误工费有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负担。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


·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该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该如何处罚?摩托车在中国很多的城市都是禁止行驶在主环线内的,因为摩托车的管理难度大,违法行为频繁且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但是在三四线城市还是有很多人驾驶摩托车的。特别是在农村,很多人无证都可以上路。那么如果您不小心,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针对这个...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死亡老板有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死亡老板有责任吗? 不属于工伤的老板就没有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是: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件,上下班路线和上下班时间。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则可。关于时间,我们认为迟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时间。需员工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


·哪些交通事故可以扣驾照
      交通事故通常是由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违章造成的。对于违章的,符合条件的事故交警可以扣押驾照,那哪些交通事故可以扣驾照?驾照可以被扣押一定的时间,那交通事故中驾照能扣多久?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哪些交通事故可以扣驾照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方法有哪些?一般解决交通事故的方式有三种,即和解、调解、诉讼。(一)和解,是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互相体谅,分清是非,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纠纷。(二)调解,公安交通行政部门对交通事故...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的法律后果是是什么?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需要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承担刑事责任,并且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众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交通事故诉讼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
      交通事故诉讼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有效途径。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避免对方转移财产,那交通事故诉讼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要是可以的话,那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诉讼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 1、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 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所需资料有哪些? 1、保险单凭证 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


·接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单怎么办
      生活中,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一些司机认为并没有多大的问题,不作任何处理的离开事故现场,但是轻微事故中的受害者也是有可能请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的,那么接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单怎么办?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 一、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后怎么办 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后先与交警部门联系...


·度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许多人在遭遇此类事件之后想要向对方索偿,但是由于不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参考,因此他们所提请的诉求经常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2017年度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2017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 一、河南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