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什么?
  
  一、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什么?
  
  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知识产权合同效力的切实发生。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是指知识产权人为将自己的知识产权许可给他人使用而签订的债权债务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是一项债权债务关系协议,该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许可的完成,一般而言,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均须登记备案。尤其是在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中,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后,被许可人才能获得用益知识产权,否则仅能获取债权。在合同有效期内,知识产权人负有维持知识产权有效的义务以及积极应对他人提出的知识产权无效请求的义务。这是知识产权人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一个体现。从全球范围看,知识产权法制成熟的国家往往是制定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的单行法,而不是放在合同法之中。
  
  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专利许可合同
  
  专利许可,是指专利权人依据《专利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采取与被许可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形式,允许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范围内实施其专利技术的行为。专利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及住所,合同主体如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名称、地址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2.专利的名称和内容,应按专利证书所记载的专利名称来表述,同时用简洁的专业术语描述专利的内容、实质特征和所属专业技术领域。
  
  3.实施许可的范围,应明确实施专利的期限、地区和方式,以及该项专利实施许可是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还是独占实施许可。
  
  4.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5.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
  
  6.技术服务的内容,应载明许可人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项目、内容、工作期限和有关事项。
  
  7.技术资料的交付与验收标准和方式。
  
  8.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0.后续改进成果的归属和使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都有可能对所转让的技术做出改进,因此,应在合同中约定后续改进成果的归属和使用。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2.名词与术语的解释。
  
  13.其他条款。
  
  (二)商标许可合同
  
  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据《商标法》及其他法律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地址。
  
  2.授权范围,包括商标的使用许可的性质(独占、排他、普通使用许可)、被许可的商标图样、被许可商标的服务范围、许可使用的区域与时限等。
  
  3.为保证商品质量而约定的有关措施,如技术、设备、服务等。
  
  4.许可人保证被许可人商标专用权的有关条款,如按期续展,不得在合同存续期间注销被许可商标等;是否准许再许可;商标注册人通过被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应当含有允许被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的内容或者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5.商标使用费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支付时间、计算方式。
  
  6.有关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的条款。
  
  7.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8.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9.当发生第三人侵权时,有关诉权的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
  
  10.合同终止或解除条件。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签约日期、地点。
  
  14.许可人、被许可人签字盖章。
  
  15.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著作权许可合同
  
  著作权许可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合法传播者之间,就著作权的一项或多项权能,许可传播者使用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著作权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许可人允许他人以何种形式复制、传播作品,如出版、表演、播放、改编、翻译、录音、录像、摄影电影、电视片等。需要指出的是,许可人许可他人使用不同类型的作品,应订立不同类型的许可合同。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如果约定的是专有使用权,则许可人不仅不能与第三人再以相同的方式签订许可合同,而且其本人也无权在该范围内使用此作品。
  
  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许可使用的范围是指地域,即许可人允许他人在某一区域内复制、传播其作品,通常以国家或地区的限制为准;许可使用的期间是指使用人有权使用作品的起止时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如当事人的协助义务,纠纷的处理方式等。
  
  知识产权合同之中必须要对授权的范围、被授权方需要支付的价款以及授权的期限等内容,此外,由于授权之后纠纷一般是不可避免的,故此对于违约责任也是需要约定的。为了使得次合同有效,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且必须是自愿签署的合同。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是多少?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是多少?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怎样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怎样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在买卖合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当然为避免纠纷的产生,当事人也要有意识的避免纠纷的发生。而要是不幸产生纠纷的话,当事人就要知道该怎么解决买卖合同纠纷。下面,我们就来为您提供解决的办法。 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


·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对方吗
      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对方吗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单方解除合同一定会解除吗赋予了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对...


·和出版社签订8年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
      和出版社签订8年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 一、和出版社签订8年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 可以提前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


·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合同是否有效?
      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合同是否有效?招投标行为作为国际上通行的商品贸易行为,大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国有项目承包,在投标之前投标方都会制作详细的投标书,那么在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之后,合同是否还有效呢?我们将详细为你解答。 一、招投标的含义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


·承揽合同范本格式是什么?
      承揽合同范本格式是什么? 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具有法律效益和约束力,承揽合同是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别。承揽合同中规定的是承揽的项目内容和雇主的要求还有承揽项目的报酬,在合同中这些内容都应该包括在内,有了范本在拟定承揽合同时就会省事很多,承揽合同范本格式是什么? 一、承揽合同范本...


·合同法中的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法中的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合同法中的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法中的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是1年,一年不行使撤消权,撤消权就消灭了,而不是合同订立之日起或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指的是在不可抗拒力的作用下,合法的解除合同。那么这些影响因素具体有哪些呢?现在这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下 一、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几种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几种1. 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一、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