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一、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1、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不可以转让,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出,其只规定了著作财产权可以转移,事实上也说明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移的。
  
  2、著作人身权有如下法律特征:
  
  1)从主体上讲,著作人身权一般由公民作者享有,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因此,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也可以享有著作人身权。
  
  2)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继承。首先,著作人身权专属于特定的作者,故不可让与。这是国际立法的通例。我国《著作权》虽没有明确予以认可,但司法实践中对此是予以承认的。其次,著作人身权不可继承。这也是著作人身权的性质所决定的。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伤口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必须指出,这里著作人身权的权利主体并没有变更,只是在法律上推定作者已授权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而已。
  
  3)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伤口完整性等。
  
  4)著作人身权是兼有人格权和身份权双重特性的权利。
  
  二、著作权财产权的内容有哪些?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三、著作权保护期限怎么计算?
  
  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作者是个人的其保护期限从作者死亡之日起来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在国家的法律制度中也是规定了可以转让的部分只能单独的针对著作权的财产权,实际上著作权人就是凭借著作权的财产权获取相关的收益的。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著作权的转让也不包括人身权。
  
  


·实用型专利权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阶段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2、审查阶段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


·汇编法条不受著作权保护吗?
      汇编法条不受著作权保护吗? 一、汇编法条不受著作权保护吗? 汇编法条只要确定是独立作品就可以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商标侵权赔偿法规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赔偿法规是怎样的假冒使用他人的商标商品,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他人的合法权利都是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所以我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来保护商标权。在我国最新实行的《商标法》中明确指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有以下的情况。1. 没有经过商标注册者的允许,擅自在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中使用...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怎样办理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怎样办理(1)查询作品是否具备登记条件,判定版权登记类型。(2)提交订单及相关作品资料,由知产顾问整理核对登记书件。(3)专业顾问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同其他资料一齐上交版权中心。(4)版权中心审查申请资料。(5)版权中心下发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由火名网顾问转发...


·非专利权的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非专利权的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非专利权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时间,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都是无时间限制的,但是专利权...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法律对假冒专利罪的处罚也是很严厉的。那么,就现在的法律规定来看,究竟我国对构成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也就是说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是怎样...


·商标抢注异议的提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商标抢注异议的提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提出异议注意事项:1,一定要在初审公告之日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2,异议申请资料需要一式两份。3,商标官费每个类别500元,别忘记交哦!4,自行办理的可以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或者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受理大厅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局邮寄,或者其他...


·侵犯专利权会怎么量刑
      情节严重的会判刑。专利侵权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的民事侵权,另外一种是假冒他人专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这种情况只把他们的专利假冒成自己的专利,比如在自己的包装上印刷有他人的专利号。如果只是抄...


·专利申请人是专利权人吗?
      专利申请人是专利权人吗?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可以是同一个人(自然人),其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申请人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发明人是直接做出创新贡献的人。2、申请人可以不是发明人,也可以是发明人。专利权人,申请授权了,申请人就是专利权人。专利...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创造之日起计算,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