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进行清欠债务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么进行清欠债务目前,债权债务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清欠债务更是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中之重。要达到清欠债务的目的就必须知道该如何让进行解决,在这里我们为您收集了清欠债务的相关解决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 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二、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 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 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五、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 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
  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
  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
  4. 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5.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 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即 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他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八、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 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 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 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 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 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十、代位追偿法。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清欠债务的相关知识,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积极的去行使、去主张,才能保证权益不受损害。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当然,主张权利也不能自己蛮干,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事,才是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一、网贷不还款会怎么样?
      一、网贷不还款会怎么样?(一)罚利息以及违约金。如果贷款不还的话,那么最先遇到的就是高额利息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如果不想要让自己陷入到贷款泥潭当中,最好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二)信用会受损。不管是借了银行的钱,还是网贷平台的钱,如果出现逾期不还的现象,那么以后想要申请信用卡或是...


·债务关系中怎样的借条无效
      债务关系中怎样的借条无效?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非法金融业务...


·到年底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到年底了欠钱不还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哪些?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


·拿东西抵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一、根据场合不同,法律责任不同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需要承...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
      在我国的诈骗类型中,有的诈骗手段比较相近,例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这两者从字面上的角度来看都是以非法的形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那么在我国的法律和定性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非法集资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区别? ?  两者的...


·起诉5000元欠款,起诉费要多少
      起诉5000元欠款,起诉费要多少 一、起诉5000元欠款,起诉费要多少 50元。 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计算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缴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派出所要罚款吗?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派出所要罚款吗?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派出所要罚款的,根据法律规定犯罪缴纳罚金是对于犯罪行为的一种附加的惩罚,缴纳罚金也被归纳为刑罚的一部分,而且缴纳罚金是犯罪分子必须履行的一种惩罚,如果不交纳罚金将会被认为是不服从法律,所以更不会有减刑的处理,但是根据法律需要缴纳的罚...


·债权转让不过户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不过户什么意思已经办理了抵押贷款,该财物拥有者暂时不属于业主,所以业主没有权利,暂时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过户他人,需要还清抵押贷款,解除抵押权,然后,所有权,可以办理转让。这主要是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购买后的按揭,用户没有所有权的抵押贷款,但有使用权。我们常见的譬如车子、房子...


·定金与预付款都有哪些不同
      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法或依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的前后,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定金与预付款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此外,在实践中,当遇到二手房购房定金纠纷时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对方欠钱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有借条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2、申请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