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天津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虽然《刑法》第293条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由于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不同地区犯此罪的,对行为人的处罚都是不一样的,因为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天津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被害人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3)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4)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5)强拿硬要或任意毁损、占用财物三次以上,再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6)强拿硬要或任意毁损、占用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数额再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7)持械寻衅滋事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8)因追逐、拦截、侮辱他人,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9)寻衅滋事严重影响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上述内容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天津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具体规定,其中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在天津地区都有不同的量刑幅度,当然这个规定也是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做出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2023年最新的绑架罪的认定标准
      最新的绑架罪的认定标准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2、客观要件。...


·缓刑考验期怎么计算 如何确定缓刑考验期标准
      无论是被判拘役还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在适用缓刑的时候,其实都是有一个缓刑考验期的,但由于主刑不同也就导致缓刑考验期的具体期限不同。那到底缓刑考验期怎么计算才合适?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考验期怎么计算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


·应该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在实际案件中,应该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该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


·侵吞公私财物罪入刑是怎样的
       一、侵吞公私财物罪入刑是怎样的 侵吞公私财物罪入刑的量刑是以侵占罪入刑,对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而且拒不退还的,一般都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的罚金,但是如果存在数额巨大或者其他情节的处罚也会相应的变重。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聚众斗殴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
      我们都知道,聚众斗殴罪是要受到处罚的,而聚众斗殴罪中犯罪分子的主观方面在定罪量刑上则显得尤为重要,那你知道犯罪分子在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了?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作出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聚众斗殴罪主观方面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


·有拘留证一般拘留多久?
      有拘留证一般拘留多久?有拘留证一般会不超过拘留15天,合并处罚不超过20天。拘留分三种: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最少一天,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刑事拘留:最少一天,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


·中国未成年犯罪保护法内容包括什么?
      一、中国未成年犯罪保护法内容包括什么? 中国未成年犯罪保护法内容包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以及总章和附则等内容,每个章节下都有非常详细的具体内容。 二、...


·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一、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刑诉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


·盗窃罪减半入罪情形有哪些
      一、盗窃罪减半入罪情形有哪些?《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盗窃犯罪案件“数额较大”的标准进行了修改: 《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如何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如何处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处罚方式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


·打架斗殴导致人轻伤是故意伤害罪吗
       一、打架斗殴导致人轻伤是故意伤害罪吗 是故意伤害罪。故意将他人伤害至轻伤程度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