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我们在已经签订了合同时候,并不是能把所有的意外都考虑到,所以就产生了不可抗力的条款;例如受政府封禁政策的影响或自然灾害等,我们更加希望签订过的合同有不可抗力的条款。那么,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一)关于约定不可抗力范围。关于约定不可抗力范围的方法,通常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概括式,即不列举不可抗力的具体表现形态,只作笼统的定性规定;第二种是列举式,即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通过列举方式明确规定不可抗力的具体表现形态;第三种是将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的一种方式,即先列举一些不可抗力的表现形态,然后在合同中用概括性的语言囊括所有未尽列举之情况。(二)关于约定不可抗力从属义务不可抗力的从属义务是指在出现不可抗力后,有关当事人是否有通知对方的义务、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文件的义务和相互合作的义务等。对不可抗力的从属义务的约定,实际上应当包括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在多长期限内,以什么方式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告知对方以及未在约定期限告知对方或者对方在约定期限内未获得不可抗力发生的信息应如何处理作出约定。(三)关于约定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这就是说,并非只要发生不可抗力,就全部免除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当事人的履约责任、赔偿责任或者其他责任,而要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酌量处置。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具有多大影响时,可以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具有多大影响时,可以部分免除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2、关于约定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订立目的时的有关事项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如果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到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目的的实现,该方当事人可以在多长期限内通过什么方式宣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该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3、关于约定不可抗力未影响到合同订立目的时的有关事项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如果不可抗力的发生并未影响到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目的的实现,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多长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4、关于约定不可抗力只是暂时的时有关事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不可抗力只是暂时的,免责的期限有多长。5、关于决定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和证明的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当事人可以约定,当事人一方在收到另一方当事人关于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后,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总之,未雨绸缪,就是给自己一个回旋的余地。以上就是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毕竟无法预料的天灾和人祸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只有用更多的方式和途径给自己添加多一把保护伞,才能在面对那么多的不可预测的因素时镇定自若。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处理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处理 一般是平均分配,具体由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


·债务追讨向法院起诉要多久
      债务追讨向法院起诉要多久 债务关系到了每个人的经济问题,而往往每个人的经济问题都容易引起纠纷。下面我们就要带您一起去了解债务以及债务追讨向法院起诉要多久等一系列问题,希望看了我们整理的资料能够对您的债务问题有所帮助。 一、诉讼时效最长是多少年 最长时效: 诉讼时效,都是从知...


·自己立遗嘱银行存款怎么写
      自己立遗嘱银行存款怎么写立遗嘱人:__________,男,____岁,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人,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号。我今年____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担保无效的情形 1、主体:国家机关、公益法人的保证人资格与物保的财产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担保法解释》第三条,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担保人、...


·离婚时有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有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有什么区别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有什么区别(一)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二)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显而易见,连带责任的责任人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选择出境游来放松身心。在到旅行社抱团的时候,对方往往要求出具一份银行存款证明。这份证明是旅行社代办签证的时候用到的。目前大部分银行都有该业务,为储户开具存款证明。那么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银行...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并购贷款作为一种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信贷产品,目标主要是各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在目前来说,并购贷款由于本身比较复杂以及其风险性,在国内并没有广泛的应用。在法律层面上,缺少相应的对并购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也增加了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在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那么,...


·信托公司发放并购贷款有什么独到之处?
      信托公司发放并购贷款有什么独到之处?与券商、银行、并购基金相比,信托有着一些独特的优势。首先,交易结构灵活,可以采取设立信托计划、成立并购基金、设立子公司、与其他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到并购中。其次,结构化融资经验丰富,信托公司现在已经积累的丰富的结构化融资经验,可以将股债结合、...


·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怎么样 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无论是选择哪
      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怎么样 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无论是选择哪种贷款方式,我们要注意,一定要进行及时还款,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那么,无抵押贷款是否是真的呢?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会怎么样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会怎么样 贷款还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