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要哪些证据证明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如今社会越来越稳定,但是抢劫的人数也很多,抢劫不仅有损我们的财务还有可能对我们的人身受到伤害,抢劫罪的法律常识也显得尤为重要,抢劫罪要哪些证据证明?为您解答。
  
  一、抢劫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规定,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无外乎从犯罪构成的四个主客观要件方面来分析,即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体方面。为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落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办案方针,本文侧重介绍构成抢劫罪的四个主客观要件方面对证据的要求,即认定抢劫罪主体方面的证据要求及在司法实践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犯罪主体方面证据过程中应注意事项。认定抢劫罪主观方面的证据要求及在司法实践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犯罪主体方面证据过程中应注意事项。认定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证据要求及在司法实践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犯罪主体方面证据过程中应注意事项。认定抢劫罪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要求及在司法实践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犯罪主体方面证据过程中应注意事项。以利用于在办案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认定、指控抢劫犯罪,不枉不纵,惩罚罪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关于犯罪主体方面的证据要求
  
  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与单位。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凡是年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关于抢劫犯罪主体方面的证据主要有:
  
  (一)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
  
  (二)户口簿或户口底卡档案;
  
  (三)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四)入学、参加工作等登记中及个人履历表中有关年龄证明;
  
  (五)出生地同一区域邻居中,同年、月、日出生者的父母或亲友证言;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及其亲友证言;
  
  (七)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
  
  (八)家族遗传病史调查,如近亲属证言,以及其他证人对犯罪嫌疑人日常生活、行为是否正常的证言。
  
  通过对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系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在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上述证据过程中应该注意:在实践中经常发生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通过涂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方法逃避刑罚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边缘年龄的查证,仅依据身份证和户籍材料是不能认定符合审查起诉标准的,在上述证据中的第(三)、(四)、(五)项就很重要,一般都要提取,以形成一证据链条,互相印证。此外,办案人员要注意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户籍材料上是否有涂改的痕迹,并区别其材料的真伪,查实来源是否合法。
  
  三、关于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据要求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态度。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只是抢回自己被骗取或者赌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关于抢劫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证据要求有:
  
  证明犯罪主观构成要件的直接证据,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在制定讯问提纲时注意:
  
  1、实施行为有无计划,计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实施作案的动机、目的,对危害社会后果的认识程度、主观能动程度;
  
  3、共同实施犯罪的要讯问计划分工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以及各人实施的相应的具体犯罪行为;
  
  4、在无共同犯罪故意或有可能存在的单独犯罪案件中,讯问对具体案件各犯罪嫌疑人事先是否商量,有无事先或事中达到共识,有无不同意见和反对者,对未表示同意者要侧重讯问其在案发前、案发时、案发后的行为,以考察其态度,确定其主观动机;
  
  5、对转化型犯罪应讯问其当场使用暴力的目的和动机;
  
  6、在有杀死、伤害被害人的案件中,要详细讯问其杀、伤害被害人的时间是在抢劫行为完成前、后还是行为当时,其目的是为抢劫排除障碍,还是为抢劫完成后而杀人灭口。
  
  通过以上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抢劫罪要哪些证据证明的法律常识,也了解到了抢劫罪要那些证据证明,我们利用此法律知识可以很好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以及财产安全不受到侵犯,我们也可以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来完善我们的法律常识。
  
  


·盗走遗忘物算是盗窃罪吗?
      在社会生活中,因当事人的疏忽将所有物遗忘的行为常有发生,通常情况下,将遗忘物顺手拿走的行为屡见不鲜。遗忘物与普通盗窃行为的最大差距在案件中心的物件性质是否依旧从属于原所有人,分别拿走物品的人的行为也有很大不同。那么究竟什么是遗忘物、盗走遗忘物是否算作是盗窃行为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


·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数额的规定?
      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数额的规定? 一、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数额的规定? 没有规定;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


·中国对爆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爆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抗诉有区别吗?
      一、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抗诉有区别吗?两种抗诉主要有以下区别:1.抗诉的对象不同。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抗诉的权限不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


·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不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同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一)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


·寻衅滋事罪没抓到的也判刑吗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指行为人骚扰他人或者占用公共财物。法律有专门针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条例,那么寻衅滋事罪没抓到的也判刑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 一、寻衅滋事罪没抓到的也判刑吗 法院会根据每个被告人在案件中所应承担的罪责,而给予...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规定,涉及民事赔偿的案件,一般都是先审理结束刑事案件之后,才会开始民事审查。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也可以受理。二、规范刑...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样的?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行为犯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样的?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认定一般是从犯罪要件入手的,具体的行为犯罪认定条件如下;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


·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吗?
      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吗? 一、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吗 是行为犯,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


·行政拘留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吗
      行政拘留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吗?行政拘留不会提前通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


·怎样预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若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犯罪的话,则此时不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而会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践中,使用信用卡的人比较多,但可能自己不小心就会涉嫌构成此罪,那么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该怎样预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分析解答。 一、怎样预防构成信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