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人去世没遗嘱怎么分家产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老人去世没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老人在生前不是必须要订立遗嘱的,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国家法律制度对法定继承顺序规定的也很清楚。不过,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很多时候容易对遗产分割比例引起争执,继承人之间能妥善协商处理是最好的,不能协商处理的只能起诉处理。
  
  
  


·一方犯重婚罪在哪报案2023
      一、一方犯重婚罪在哪报案 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


·一、婚姻法新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什么?
      一、婚姻法新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什么?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


·离婚诉讼费用该怎么计算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或者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去法院离婚,离婚诉讼费用该怎么计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


·国家赔偿新标准2023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


·父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中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
      父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中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


·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否能离婚
      有的人在婚后因为生活工作压力大,久而久之就患上了精神病,并且还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此时对于配偶来讲,可能无法长期与患有精神病的人共同生活,因此就萌生了离婚的念头。那此时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否能离婚呢?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否能离婚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


·因家庭暴力申请离婚是否可以
      因家庭暴力申请离婚是否可以家庭暴力在很多家庭都是存在的,只不过有的施暴者日后改好了,那夫妻还能继续生活在一起。但有的却越演越烈,给受害人的人身造成了更多的损害。在法律上,一方是否可以因家庭暴力申请离婚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因家庭暴力申请离婚是否可以 以婚姻...


·怎样对起诉离婚的证据进行审核认定
      怎样对起诉离婚的证据进行审核认定 一、怎样对起诉离婚的证据进行审核认定 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


·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若有子女的,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必须支付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通常是双方协议决定的。若协议不成,再有法院干涉。那么现在我们就来说说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以及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一、小...


·律师离婚协议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发展程度的提高,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开放,离婚已经成为一种非常习惯的事情,甚至有很多人在结婚不久后就选择了离婚,离婚也不再像之前那样,意味着你将一个人孤独终老,有很多人离婚后找到合适的人,一起走完人生的路,而今天我们给您介绍的是关于离婚协议的知识,离婚协议是自己写合适还是应...


·根据法律规定假离婚要收回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假离婚要收回财产吗?假离婚要收回财产,因为虽然说是假离婚,但是他是属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不合法的行为。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