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为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必须完善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条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有权拒绝。
  
  个人独资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为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必须完善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企业年审的相关流程是怎样?
      企业年审的相关流程是怎样? 一、申报流程 (一)企业具备上网条件,采取网上申报年检的方式,流程是: 1、企业登陆“企业网上年检系统”; 2、企业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网上申报; 3、企业网上提交成功后,5日后查看年检结果,如果初审通过年检,按照提示打印相关材料,并按照提...


·隐名股东签了章程不出资算股东吗
      隐名股东签了章程不出资算股东吗虽说他是隐名股东,但他名下给钱如确已完成,他就是法律意义上公司股东,能够对抗第三人。事实上给钱人与挂名股东权利义务按他们之间的商定解决。隐名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身份对抗第三人。他的权利遭到挂名股东侵犯的只能通过要求赔偿损失救济。我国公司法和司法解释,认...


·新成立公司法人委托刻章可以吗?
       一、新成立公司法人委托刻章可以吗 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有哪些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有哪些1、因有限责任公司引起股东人数较少,其全部股东召开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会。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其股东人数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多,召开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大会。无论是股东会还是股东大会,其本质上都一样,都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


·公司法规定股权激励是股东吗
      公司法规定股权激励是股东吗 一、公司法规定股权激励是股东吗? 股权激励的话以后就是公司的股东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其中,为...


·企业裁员的程序是怎样的
      若企业在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下,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这当然是允许的。但进行裁员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且之后还要对被裁减的员工做出补偿。那这个企业裁员的程序都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企业裁员的程序是怎样的 具体的经济性裁员程序为: ...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章怎么办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章怎么办理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些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因为经营得当,可能会不断的开设分公司。尽管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但是分公司在运行的时候,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也是需要遵循我国的法规制度的。比如,分公司的法人章也是需要办理的。那么,在我国分...


·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是指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是指什么?法人格的确立:公司法人格即法赋人格或称法定人格。就法学而言,人格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事实资格,与民事权利能力等值。其本质乃是单个意志的存在资格(或实践资格)。自然人具有人格是人的本质特征或者说本质属性在法律上的体现。按照现代各国民法所包含的人本主义精神理解...


·公司股权纠纷案请律师怎么收费的?
      公司股权纠纷案请律师怎么收费的?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经济纠纷诉讼费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标准执行。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


·企业分公司设立有章程吗
      企业分公司设立有章程吗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但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


·母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执行可以吗?
      母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执行可以吗?可以由分公司执行,分公司是总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的其他地方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