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还未出生的胎儿具有继承权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还未出生的胎儿具有继承权吗?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我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届时《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将会失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为了妥善处理继承中有关胎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护的范围已经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儿。胎儿享有合法继承权。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应予保护。二、如何保证胎儿的继承权根据相关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依照这一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即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此时胎儿还无权利能力,只有等到胎儿活着出生成为婴儿时,他才具有权利能力,真正取得遗产。通常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权利。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该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依照这一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第一项指出:“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法律当中所规定,还没有出生的胎儿是享有一定的继承权的,当然这里的继承权和普通人的继承权肯定还是存在有一定的差别。因为是需要根据他要出生之后的状态来判断具体继承情况。
  
  
  


·继承遗产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继承人们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可能会因为遗产分配问题而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力量来解决相关纠纷。而要想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就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那么继承遗产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


·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这种情况下很少有有遗嘱存在的情况,多少按照法定继承,一般同一顺序平均分配遗产,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多分或是少分、不分遗产。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吗?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开始继承时间是在被继承者死亡时就可以开始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这两种方式都属于公民在法律上的“死亡”,其死亡时间也都应有法律明确规定。二、死亡时间的确定是什么?(一)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自...


·法律中哪些人享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
      法律中哪些人享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一、老人遗产分配不均遗嘱无效吗?
      一、老人遗产分配不均遗嘱无效吗? 老人遗产分配不均不代表遗嘱就是无效的。遗嘱无效的情形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


·一、遗产可以多分的情形都?
      一、遗产可以多分的情形都有哪些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


·一、孙子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的情况是什么?
      一、孙子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的情况是什么?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只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孙子女并不能够直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只有他们的...


·事实婚姻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事实婚姻的继承顺序是在承认事实婚姻的时间阶段内,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员是作为第一顺序来发生继承的。具体的继承顺序如下。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


·代位继承必须要满足什么条件
      代位继承必须要满足什么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


·一、老人去世遗产分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老人去世遗产分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老人去世时起遗产就可以开始分配了。且遗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为二十年。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


·同居人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
       继承权的取得是以一定的合法身份存在为前提的,法定婚姻因其合法有效,使配偶获得继承权。非婚同居当事人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缺乏继承权产生的依据,所以无法取得法定继承权。没有继承权,同居人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结束同居关系时,同居债务怎样处理?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同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