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约财产均分适用的条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约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但现在我国《婚姻法》没有有关婚约的规定,法院也不受理以解除婚约关系为诉讼请求的案件,但对于因婚约关系引起的返还财产案件,法院则予以受理。婚约财产均分适用的条件是什么呢?4我们为您介绍。法院处理婚约财产纠纷过程中首先对婚约财产进行分类并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然后引入过错责任规范婚姻财产返还制度,在无过错责任下侧重保护妇女权益、重视善良风俗和调解。
  (一)对婚约财产进行分类并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
  婚约财产发展到现在,其主要类型已经不再仅限于彩礼,而且还包括礼金。目前法律层面上有直接规定的仅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而该规定所调整的对象仅为彩礼,如果继续将涉及礼金返还的纠纷纳入到彩礼的规定,将显得有失公允。有鉴于此,应当地彩礼与礼金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1、依现行规定规范彩礼问题。有关彩礼的规定,目前《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基本上已经满足了现行司法实践中对该类财物纠纷解决的需求。虽然理论界与司法界对该规定是否全面、详细等有些不同看法,但总体上应当说在司法处理的方式及结果上都比较理想,可继续依该规定处理纠纷矛盾。2、依具体情况区别规范礼金问题。一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因礼金的性质为附解除条件的共有,如果婚约解除,应当予以返还礼金;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虽已结婚但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两种情形下,如果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可依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种情形规定予以返还礼金;三是对男女双方已婚且已同居,后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规范。男女双方一旦结婚且同居,礼金所附解除条件不再生效,礼金在婚后便转化为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四是对彩礼、礼金,已经在共同生活中消费的,不在返还之列。男女双方自婚约缔结后可能会因交往、同居或其它原因对原先给付的彩礼或礼金进行消费,该消费行为也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或者是双方均能预见到的情形。对这类财物应当明确不在返还之列。上述规范意见仅基于有关彩礼、礼金的一般性原则规定,针对男女双方存在过错或一方利益依上述规定裁决显失公平时,司法实践中可针对具体案情予以调整。
  (二)引入过错责任规范婚约财产返还制度。
  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可以看出,彩礼返还时不考虑过错因素,仅以是否登记结婚为判断依据。然而,导致男女双方解约或离婚的原因是多样的,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很多都是因一方过错而引起。不考虑导致婚姻未成的过错和受赠方的损失,仅仅以未办理结婚登记为由要求受赠方返还全部财物,有违法律的公平原则。因此,有专家尖锐地指出:“该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用判决方式强制返还彩礼,代表了一种立法倾向,即男女平等有余,保护妇女权益不足。”豎因此,在婚约财产返还上,应当引入过错责任制度。对订有婚约未能结婚的或婚后离异的,有过错方应当在对婚约财产的分配处理上承担相应的不利责任。这既有利于惩罚过错方维护婚姻的稳定性,又可以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引入过错责任,关键是确定何为过错。此处的过错,可以借鉴《婚姻法》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中的过错,即男、女一方或双方存在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义务、扶助义务的行为。如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对方等。依据这些方面来认定男女一方或双方是否存在过错,过错程度如何,从而在处理彩礼或礼金的返还上来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多少。
  (三)无过错责任下侧重保护妇女权益。在我国广大农村,仅举行民俗性质的“结婚”仪式,而未办理法定婚姻手续,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婚姻”大量存在。这件情形下女方往往已经履行了配偶的义务,同居生活、生育子女、孝敬公婆,原先收下的彩礼或礼金或用于日常生活消耗掉,或转为共同财产购置财产。“此时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共同生活,要求接受赠与的女方退还全部彩礼及礼金,违反《婚姻法》保护妇女权益原则。豏”在婚姻缔结过程中,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离异的妇女在面对再婚时由于年龄、观念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往往处于较不利的地位。所以对婚约关系或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而言,不仅要考虑男女双方作为普通赠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更要考虑到其作为婚约或婚姻关系当事人特殊身份所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司法处理上,首先应当坚持婚约财产归还的一般原则规定,依本章第一节的内容确定。其次,对一些特殊案例,如女方确实存在为家庭付出很多,或因当地特殊情况已共同生活若干年且生儿育女却未办理结婚证等,司法处理时可以结合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女方为家庭支出的情况、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的表现及当地社会习俗等因素来确定返还的数额。
  (四)重视善良风俗的指导作用。善良风俗作为一种乡土文化在我国农村大量存在。当国家法对乡土社会关系的调整存在一定的难度和不足时,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善良风俗,可以弥补国家法的适用缺陷。实践也证明,将民间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工作,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息事宁人”的司法目标。“婚约财物的给付本身来源于民间习俗,且又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与文化性,各地在财物的给付类型、方式、金额等各方面都有不同,司法实践中如予以全国一刀切的作法未必能实现案结事了的效果。而且在此类纠纷的观念认识上,群众公正观与法律公正观往往出现偏差,而法官不得不考虑两类公正观的差异问题。群众公正观来源于长期存在于社会基层的并影响到其认知的社会习俗,尤其是群众对此的普遍性评价标准。此时,如果重视善良风俗在此类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将更有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
  (五)重视调解作用。
  婚约财产纠纷一般的解决方式是先双方及其家长、中间人私下协商解决。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时候方会进入司法审判程序。所以,进入司法审判程序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往往已经是非常尖锐了。面对此类案件,法官如盲目崇尚判决,可能会不利于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有甚者会激化矛盾。对此类型案件在处理上应重视调解作用。诉讼调解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具有解决纠纷的独特优势,它能够使诉讼更加人性化,强调当事人积极参与,通过自愿协商而不是法官依法裁判来解决纠纷,可以有效降低诉讼的对抗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通过诉讼调解处理此类纠纷,有利于当事人服判息诉,自觉履行彩礼及礼金的返还。在婚约财产分配产生矛盾时,当事人双方在处理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前提下,结合习俗、文化,努力与对方达成调解意见,在经过双方当事人均信得过的或在地方有威望的人员的调解下,尽力达成统一意识。以上就是婚约财产均分适用的条件的详细内容,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服务。
  
  
  
  
  


·离婚夫妻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复婚
      离婚夫妻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复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复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二、申请复婚的手续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


·离婚没赚过一分钱却能分财产有哪些规定
      离婚没赚过一分钱却能分财产有哪些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为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平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


·一、打离婚官司当场判决么?
      一、打离婚官司当场判决么?(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可包括: (1)结...


·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要是男女没有结婚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此时成立的是同居关系,而并非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能生育子女,虽然此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了法律保护。那么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归谁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 没有结...


·离婚协议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对于选择了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光是双方协商达成了一致的还不够,此时需要同时就协商好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即人们熟知的离婚协议。但对于一些人来讲可能并不清楚离婚协议主要内容都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


·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在离婚时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将抚养权判决给其中一方,而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全部的抚养费用。支付给孩子抚养费保证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是作为家长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有的家长因为收入问题不想支付抚养费,那么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一、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父...


·离婚证据收集与保存
      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


·80年代私生子算不算事实婚姻
      代私生子算不算事实婚姻?符合法定条件的就算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是: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


·对方起诉离婚要怎样应诉?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提出离婚的常常是男人,男人提出离婚的理由各式各样,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法官都会作出离婚判决,此时需要符合规定才行。而在男人提出离婚的时候,对女人无疑来说是一道晴天霹雳,那此时对方起诉离婚要怎样应诉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重婚或有配...


·夫妻怎么样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夫妻怎么样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和男方协商一致的,那夫妻双方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无法和男方协商一致,那女方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