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择一重罪处罚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择一重罪处罚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所谓处断的一罪,是指行为人事实上实施的是数种危害行为,并且以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衡量每一罪也已经构成犯罪,属于事实上的数罪,如果机械简单的执行刑法,则应定数罪并给予处罚.但司法定罪中却出于策略及效果的考虑,只定一罪为宜.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都属于处断的一罪.实质的一罪是指行为人事实上只实施了一种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由于行为本身在自然形态上难以分离开来作数种犯罪行为看待,故法律只能顺其自然。规定为一罪,并在处理上响应的也只能定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都属于实质的一罪.另外还有法定的一罪,指行为人事实上实施了数种危害行为,并且单一看每一行为也已构成犯罪.刑法针对这类极易重复出现的犯罪,出于简化司法定罪的考虑,专门规定一个新的罪名,将事实上的数罪全部囊括,并相应的规定加重的法定刑,要求司法定罪只做一罪处理.例如惯犯,结合犯(我国无).数罪并罚包括以下几个特点:1、一人犯有数罪2、数罪发生于法定的期间之内.即当判决宣告以前或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或在缓刑,假释中发现行为人犯数罪的,才适用数罪并罚.3、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从一重罪处罚通常出现在刑法理论对于想象竞合的处理中。是理论上的概念想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多个法益的情形,如甲开枪射杀乙,子弹穿透乙又打碎了珍贵文物一个。甲的行为同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过失)毁坏文物罪。但是甲只实施了一个行为,该行为不能被重复评价两次,所以只按较重的那个(故意杀人罪)实施处罚。择一重罪处罚是按照该罪犯所犯罪情节,应判处的刑罚的法定刑来选择,如果相同,则一般从该罪犯所犯罪的目的、情节,通常以该罪犯最直接的一个罪名来惩处.使用择一重罪的行为人相对来说,犯罪情节较轻,适用数罪并罚的行为人,犯罪情节较重,数罪并罚之后的结果往往比较严重,而择一重罪处罚的结果相对较轻,但是也不是绝对的,有时会出现相反情形的出现。
  
  
  


·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
      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或者说对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怎样判?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犯罪行为人的一些具体行为,进行审理的时候,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当然对于这些行为有可能会适用缓刑的规定,很多人想了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怎样判?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怎样判? 如果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抗诉有区别吗?
      一、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抗诉有区别吗?两种抗诉主要有以下区别:1.抗诉的对象不同。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抗诉的权限不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


·最新减刑假释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减刑假释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2018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会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3、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是怎么样的情况
      减刑、假释是为了在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是现如今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了终身监禁是不可以减刑假释的,据所了解的是为了依法从严惩治罪犯减刑假释的相关内容。对此,特意为你们去搜集了一些关于终身监禁不得。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你们更好的去了解这个问题。一、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是...


·过失犯罪或者故意犯罪有什么区别?
      过失犯罪或者故意犯罪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刑法第15条规定,过失犯罪的罪过形式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其罪过形式有以下特征:1、犯罪主体的心理态度,在认识上因素上,是应当预见自己...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法律中规定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话,那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不过针对不同的主刑,法律中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


·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近年来,盗窃案件层出不穷,这是社会上的不良行为,应该得到及时制止,否则会造成很多坏的影响和言论,所以,国家和政府一直也在不断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做到没有任何法律漏洞,今天,我们就为您解析一下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一、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1、3年...


·应该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在实际案件中,应该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该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