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 ?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
  
  ?一、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特征:
  
  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二、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并且是通过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因此,凡不属于上述三个领域的,或虽属上述领域,但不是智力创作成果的,都不能成为作品,比如体育活动中的技巧、动作、阵势排列等,不属于作品范畴。
  
  (二)必须表达一定的思想和情感。著作权保护的宗旨是鼓励创作,繁荣社会的文化和科学,作为智力活动的成果,要获得法律的保护,必须是一定的思想或情感的表达,或传授知识,或阐述哲理,或反映现实,或抒发情感,若没有反映一定的思想或情感,仅仅标明客观情况,则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三)有一定的表达形式。思想和情感必须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才能够为外界所感知,成为思想传达的载体。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不限于文字形式,也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所有用来表现思想和情感的媒介和符号系统。
  
  三、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条件?
  
  律师回答:
  
  第一,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二,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一般对于专利权如何取得?
      (1)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登记手续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以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启动。申请人接到这些通知书以后,应当自通知书右上方专利局加盖的发文章日期起算,于两个半月内办理登记手续。期满未办理的,专利局将发出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通知书。(2)登记启动后对其它程序的影响登记手续...


·图形商标怎么查询近似 ?
      图形商标怎么查询近似 ?一、图形商标怎么查询近似 (一)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实施专利权的状况如何写
      实施专利权的状况如何写 (一)对于专利实施情况怎么写情况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名称 2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 4发明内容 5附图说明 6具体实施方式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变更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商标权作为专利的一种,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一个人如果想要去注册商标的话,需要通过法定的手续,注册完成之后自己就是商标的所有权人了,在之后可以对商标进行使用,处置和变更,包括卖掉商标换所有权人的这种方式,那么如果想要将商标的所有权变更的话,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小编给大家介绍...


·商标权保护的意义与保护范围
      商标权保护的意义与保护范围随着我国法制化的建设的不断推进,目前对于各类知识产权的法律不断完善,对之前疏漏内容也做出了很多补充。那商标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呢?在哪些范围内是受到保护的呢?我们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意义 1、标所有人经注册(或经使用)取得...


·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著作权保护越来越为著作权人所重视,中
      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著作权保护越来越为著作权人所重视,中国在著作权领域保护力度也不断加大,在刑事方面将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入罪,为侵犯著作权罪。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侵犯著作权罪如何量刑?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侵犯著作...


·著作权中的财产保护期限有多长
      著作权中的财产保护期限有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


·商标无效后继续使用的后果会不会存在违法?
      商标无效后继续使用的后果会不会存在违法?会存在违法的情形;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有效期内会被无效有以下程序:1 持有人主动申请撤销2 他人提出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3 他人提出注册商标名称已成为行业通用名称的撤销申请4 他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在商标权的特征里面有一个是地域性,虽然世界各国都有关于商标的保护,但实践中还是对本国商标的保护居多,并且具体的保护方法多种多样。因此,不同地区关于商标权的保护是不同的,这也就是商标权的地域性体现。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商...


·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可以,只要在商标确权程序中没有到最后程序确认该商标无效,商标还是处在有效状态。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


·到哪里申请著作权2023
      到哪里申请著作权2023 一、到哪里申请著作权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