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倒闭拖欠工资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企业倒闭拖欠工资怎么办?公司破产倒闭后,员工最担心的莫过于自身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企业倒闭拖欠工资怎么办?下面法律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避免以后出现类似事情而手足无措,请您仔细阅读。企业倒闭拖欠工资怎么办
  ?
  ?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可以直接管理人索要。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受理裁定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述情况。(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五)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同时,依据本法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破产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看完整篇文章,相信您对企业倒闭拖欠工资怎么办?这个问题都有了自己心中明确的答案。发生类似事情,法律是优先保护员工的利益,所您大可放心。如果还有什么法律上的事情需要咨询,您可以登陆,这里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能有强迫、欺骗行为,不然,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


·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委托鉴定后,鉴定机构的工作流程有哪些呢?
      在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案件的时候,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所提交的证据一般来说都要经过司法鉴定。没有经过司法案件的证据,法官无法判断其真伪,一般来说是不会采纳的。那么当事人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委托鉴定后,鉴定机构的工作流程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委托: 1、司法鉴...


·工程项目合同平移合法吗
      不合法,工程项目合同平移属于将项目转让,是违法的。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企业要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相信您都知道,对于企业新入职的员工,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企业要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


·单位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随着我国法规制度的健全,现如今对于鉴定机构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所以说,对于工伤鉴定的结果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工伤认定的结果下来以后,一般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进行赔偿。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也会对鉴定的结果不满意。那么,单位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呢? 一、单位对...


·一、已满十六不满十八未误工费可以申请吗?
      一、已满十六不满十八未误工费可以申请吗? 1、年满16周岁,已经达到我国法定劳动年龄,因此不算童工。虽然你未满18周岁,法律上未成年,但已经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因此劳动收入可被认定为合法的劳动收入。 2、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法律条文中,并没有规定被赔付者的年龄,只对被赔付者做了“有...


·自己改了劳动合同书的日期会有什么影响?
       一、自己改了劳动合同书的日期会有什么影响? 1,不能改,改了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2,如果日期有误,可以让单位重新出具一份。 劳动合同写错可以更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加班有无时间限制?
      虽然为了将工作及时的做好,员工加班是无可厚非的,但作为用人单位也不能无限度的要求其员工加班,也要考虑到员工的身心健康。那么,在法律上,员工加班有无时间限制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加班有无时间限制 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


·如果使用童工怎么处罚
      如果使用童工怎么处罚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中规定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主体是比较多的,包括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以及受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但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要求不同,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规定时效申请。而在申请的过程中也需要搞清楚工伤认定流程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职...


·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我么知道任何商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很多时候我们来关注保质期是在食品之上,其实对于很多工程也是有一定的质保期,对于质保期的规定主要目的就是能够保障工程质量不出问题,在相关法规中对质保期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